概要:第四,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问题。按照规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应以农民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确定。但是由于多年来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农民私人建房、长江大堤加固和移民等很多占地都没有办理手续进行核减,造成现有耕地面积与计税面积的出入较大,出现有税无地的现象。第五,"一事一议"的筹资问题。税费改革后,面向农民征收的镇统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被取消,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基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一事一议"这一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对村组织的制约,另一方面保证了农民参与决策集体事务的权利和农村事务的民主化。然而事实上,村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在操作上很难落实。一方面,村民素质参差不齐,在"议"的过程中往往是切身利益决定态度,因此"一事一议"难以经村民大会通过;另一方面,即使"一事一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同意,资金也难以收齐。从村民的角度看,他们则担心"一事一议"成为新的乱收费乱
对目前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标签:调查报告作文,大学生兼职调查报告,http://www.67jx.com第四,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问题。按照规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应以农民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确定。但是由于多年来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农民私人建房、长江大堤加固和移民等很多占地都没有办理手续进行核减,造成现有耕地面积与计税面积的出入较大,出现有税无地的现象。
第五,"一事一议"的筹资问题。税费改革后,面向农民征收的镇统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被取消,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基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一事一议"这一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对村组织的制约,另一方面保证了农民参与决策集体事务的权利和农村事务的民主化。然而事实上,村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在操作上很难落实。一方面,村民素质参差不齐,在"议"的过程中往往是切身利益决定态度,因此"一事一议"难以经村民大会通过;另一方面,即使"一事一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同意,资金也难以收齐。从村民的角度看,他们则担心"一事一议"成为新的乱收费乱摊派借口。
第六,债务的化解问题。目前,村级债务相当普遍,而且相当严重。以枝江
市为例,全市320个村,村级负债总额达到2.3亿元,村平73万元。这些欠债大多是过去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各项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贷款,还有一部分是民间"高利贷"即村组织向农户借的钱。税费改革堵死了乡村通过集资、加码、收费等渠道偿还债务,而大多数村既无企业又无其他经济实体,财力紧张,还债更加困难。尽管政策规定不能以债抵税,但村里欠农户的钱不还,农户以债抵税的行为就难以避免。
第七,产生新的税负不公的问题。税费改革前农业税是按地征收,"三提五统"是按人征收,现在一律按地征收,使农民负担由人口向土地转移,人多田少的农户减幅大,而人少田多的农户减幅小,有的农业大户甚至增加了税负。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改革不利于土地向种田大户的集中,农村的规模化生产可能受到影响。不种地的农民在外打工或者从事工商业收入相对较高反而不负担或少负担,种地的农民收入低但继续负担或多负担,这种税负不公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有负面影响。
三、对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涉及到国家、集体与农民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也涉及到农村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进一步完善税费改革方案的同时要重点推进配套改革,没有配套改革或者配套改革滞后,税费改革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现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逐步完善计税方法。一是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工作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实地丈量、核实现有耕地;二是将这次税费改革中打折的办法,继续作为以后计税的一个重要的调节工具,制定规范的打折办法,如在遇到较大自然灾害、农作物价格和产量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多打折,以保障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三是综合考虑农业税按人头和田亩征收,二者各占一定比例,比如按人田各半的原则征收。
第二,兼顾好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持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两个方面。保护农民利益是税费改革的根本目的,但农村基层组织又是改革方案的具体执行者,只有两头都兼顾了,改革才能顺利进行。中央财政拿出200亿元用于税费改革中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但这一转移支付应该如何使用?我们认为,转移支付资金要全额用于税费改革,并适当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转移额度;其次要根据地域进行村组合并精简村组干部,找到保护农民利益和基层组织高效运转的最佳结合点。
第三,摸清底数、分清责任、分类化解村级债务。化解债务首要的是不发生新的债务,然后在清理核实债务底数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对无本生息、虚列债务采取挤水化债;对农户欠款根据农民承受能力分批分期清欠;对高息贷款采取与债权人协商的办法降息化债;以村的名义为企业贷款形成的债务划转由企业偿还;关停的村办企业和其他闲置资产以拍卖的形势变现化债;实行债权债务互抵以化解部分债务;鼓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经济实力和债务偿还能力。
第四,制定制度,保障"一事一议"。在现阶段,应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落实。如安徽省就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使"一事一议"的筹资方式有法可依,同时避免出现新的乱摊派现象。
第五,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确保精简人员、节省开支。农民税费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政府机构庞大,预算入不敷出,所以各种收费、集资、摊派泛滥成灾。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下决心大幅度压缩靠摊派养活的庞大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如黄冈市在推进配套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四个先行":乡镇机构改革先行,以放活、退养、转岗、清退的形式分流30%以上干部;调整学校布局先行,乡镇办中学、联村办高小、村办初小,教师实行竞争上岗;村级管理制度改革先行,精简村组干部至每村3-5人;压缩乡镇行政支出先行,在现有基础上压缩15-20%。而有的地方的机构改革,编制虽然压缩了,但财政支出并未减少。在实现了人员精简之后,要做到减人与减支结合,精简、分流人员要逐步与财政"断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