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煤矿安全工作汇报(20**年9月3日)各位领导: 按照近期许昌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主要领导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们着重从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广泛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同时,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监督管理和资源整合工作。下面,我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情况 为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我们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座谈会、技术研讨会等不同层面的会议20多次,在市委常委、政府班子成员、主管部门领导、业务骨干等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整顿煤炭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等23个文件,并已正式下发了5个文件,其余配套文件近日即可下发。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从领导决策上加以完善。根据许昌市要求,我们确定周一召开市委常委会,周末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产煤乡镇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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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9月3日)
各位领导:
按照近期许昌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主要领导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们着重从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广泛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同时,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监督管理和资源整合工作。下面,我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情况
为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我们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座谈会、技术研讨会等不同层面的会议20多次,在市委常委、政府班子成员、主管部门领导、业务骨干等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整顿煤炭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等23个文件,并已正式下发了5个文件,其余配套文件近日即可下发。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从领导决策上加以完善。根据许昌市要求,我们确定周一召开市委常委会,周末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产煤乡镇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定期会议制度,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是从监管网络上加以完善。《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包煤炭乡镇制度》、《市直单位分包驻矿责任制度》、《稽查工作制度》、《稽查人员管理制度》、《乡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督查员工作职责及奖惩办法》等6个文件,对如何落实“两包一驻”制度,稽查工作人员如何开展工作及在开展工作中有什么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驻矿督查员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对驻矿督查员的奖惩措施,这些文件都很具体,操作性也比较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从预警机制上加以完善。《禹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禹州市煤矿井口安全会议制度》、《禹州市煤矿矿井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禹州市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办法》等4个文件,着力从隐患发现、排除以及下井前的警示教育等源头问题上解决问题,就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设立专项奖励举报资金、井口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通过对企业加强警示教育,对隐患提前发现、提前整改,建立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
四是从企业准入上加以完善。坚持把提高企业准入标准作为一项促进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措施,多渠道、全方位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主要从企业“五职矿长”配备、各种保险办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风险抵押金缴纳、“技术、管理、生产”三支队伍建设、维修生产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履行的程序等方面限定了具体的标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煤矿“五职矿长”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矿长管理办法》、《煤矿企业“三支队伍”管理办法》、《煤矿企业工伤保险制度》、《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煤矿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各类证照审批发放管理制度》、《煤矿企业申请维修、生产的条件及审批程序》等9个文件,力求通过严把煤矿准入关,不断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五是从技术层面上加以完善。注重发挥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煤矿瓦斯、水害、煤尘、火灾治理工作意见》、《禹州市煤矿企业井下工人安全培训制度》2个文件,通过严格科学的标准,从技术上防范“四大安全隐患”;通过加强矿工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同时,高薪聘请煤炭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参与煤矿维修、生产的审核和把关,从技术上减少失误。另外,我们还准备建立一个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政府给编制、拨经费,利用电脑网络实施24小时监控。中心设书记、市长、主管副市长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的指挥岗位,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六是从责任追究上加以完善。严格按照许昌市委第98次常委会议和许昌市政府第47次、50次常务会议等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不折不扣地体现了许昌关于责任追究的精神和要求,对隐患排查整改、监管不力、验收审核及证件把关不严、发生事故等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写明了如果出现这些问题,县级领导、市直部门、乡镇领导、驻矿督查员、督查员办公室以及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追究。这些规定较之以往更加严厉、更加全面、也更加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