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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花卉协会章程

[10-10 22:31:32]   来源:http://www.67jx.com  群众团体   阅读:8831

概要: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例会,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召开一次年会.其它会议与活动临时提前两天通知.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㈠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㈡选举和罢免会长; 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㈣决定终止事宜; ㈤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农林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本会理事会由会长和理事长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㈠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㈡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㈢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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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例会,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召开一次年会.其它会议与活动临时提前两天通知.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㈠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㈡选举和罢免会长;
  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㈣决定终止事宜;
  ㈤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农林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本会理事会由会长和理事长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㈠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㈡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㈢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㈣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㈤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㈥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㈦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㈧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㈩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㈡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农林局、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农林局、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㈡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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