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3、乡镇政府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文艺演出以及展览、比赛等文体活动。使用要求:乡镇政府在购买文艺团体演出和电影放映时,应根据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的推荐,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平等竞争、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同质同价,优先购买本市范围内演出团体的原则,向各级、各地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目前南昌市区内县级以上专业文艺团体有:南昌市歌舞剧团、南昌市京剧团、南昌市采茶剧团、南昌县采茶剧团、进贤县采茶剧团、新建县采茶剧团、安义县凤凰艺术团)和市、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购买演出和放映,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免费请农民参与、观看,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如下:1、用于购买专业演出团体演出应占总资金的40%左右,用于购买电影放映应占总资金的40%左右,用于乡镇组织综合性的文体科普活动或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应占总资金的20%左右。2、乡镇政府应用专项资金每年购买四场以上专业文艺团体的优秀节目,在乡镇所在地或有条件的行政村为农民演出。(“有条件的行政村”指具备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防雨演出舞台,观看场地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行政村)。其中一场为市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的
县农村文化活动建设实施方案,标签: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http://www.67jx.com3、乡镇政府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文艺演出以及展览、比赛等文体活动。
使用要求:乡镇政府在购买文艺团体演出和电影放映时,应根据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的推荐,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平等竞争、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同质同价,优先购买本市范围内演出团体的原则,向各级、各地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目前南昌市区内县级以上专业文艺团体有:南昌市歌舞剧团、南昌市京剧团、南昌市采茶剧团、南昌县采茶剧团、进贤县采茶剧团、新建县采茶剧团、安义县凤凰艺术团)和市、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购买演出和放映,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免费请农民参与、观看,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用于购买专业演出团体演出应占总资金的40%左右,用于购买电影放映应占总资金的40%左右,用于乡镇组织综合性的文体科普活动或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应占总资金的20%左右。
2、乡镇政府应用专项资金每年购买四场以上专业文艺团体的优秀节目,在乡镇所在地或有条件的行政村为农民演出。(“有条件的行政村”指具备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防雨演出舞台,观看场地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行政村)。其中一场为市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的节目,另三场为县采茶剧团的戏曲或歌舞节目。县采茶剧团的节目每场价格为3000元,市采茶剧团演出价格每场不高于4000元,市歌舞团、市京剧团的综合演出每场价格不高于5000元。演出时间每场不少于2小时。
3、乡镇政府向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每个行政村每年购买六场以上电影(每场电影为一部故事片和两个科教片),其中原则上保证一场为市电影公司放映的电影,35毫米电影每场价格、为350元,16毫米电影每场价格为250元。(小兰工业园的9个行政村由莲塘镇负责在专项资金中购买电影;部分行政村较多的乡镇,购买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县电影公司应以优惠价格确保为每个行政村提供6场电影。)
4、乡镇政府应每年组织2-3次由各行政村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文化、体育、科技活动。活动应先由乡镇提出活动方案,报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批准后实施。
5、用专项资金举办的各项活动不得再另向基层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报帐程序:1、各乡镇政府应分配的预算指标编制本乡镇年度文化活动方案(包括演出时间、地点安排,放映时间、地点安排,乡镇自办文化活动安排),报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审定并报县财政局及市文化局备案后执行。
2、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根据各乡镇文化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及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支付各乡镇文化活动的费用。
3、专业文艺演出团体须按省文化厅有关规定,先填写统一制定的报表,再凭乡镇政府演出证明、演出协议、节目单、照片及演出证到乡镇财政所审核后的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等,到县文化广播旅游局审核、报帐。
4、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须按省文化厅有关规定先填写统一制定的报表,再凭放映点村委会证明、放映协议及相关资料和经乡镇财政所审核后的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等,到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审核、报帐。
5、乡镇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由乡镇政府提出文化活动方案、经费预算,报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乡镇政府须出具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方案、时间、地点、规模、活动的相关资料、照片、演出节目单等)材料和经乡镇财政所审核后的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等,到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报帐。
结算:以乡镇为单位,按实际活动支出结算,超支不补,结余转下年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组织领导
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建设,对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和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具体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我县文化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取得成效,县财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联合组成“南昌县农村文化活动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另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的审定,开展活动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报账等。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指导。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文化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向乡镇推荐、提供优秀文艺演出团体和优秀剧目;对演出、放映单位的资质审核,演出节目内容的审查认定,乡镇自办综合性文体活动节目的审查;县文化馆业务人员要扎实深入各乡镇,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加强对乡镇举办的综合性的文体活动、科普活动的指导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