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3)临街底楼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m,不得乱排废水、废气。(4)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保持清洁,至少每年清洗一次。(5)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采用透景或半透景的围墙或者绿篱、花坛、栅栏作为分界,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6)建筑物屋顶不得乱搭乱建,擅自加层。3、临街单位、门店管理标准:(1)临街单位、门店必须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2)临街门店严禁设置骑马摊、乱牵乱挂、乱贴乱画,实行主、次干道20m范围内骑马摊、游摊、“牛皮癣”“零目标”管理。(3)临街门店应使用清洁燃料,严禁使用燃煤炉灶,餐饮企业要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净化装置。4、户外广告管理标准:(1)城区门店门楣招牌应申请报批后,按统一要求规范设置,并保持清洁,无尘无蛛网,无破损。(2)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报请建委审批,其设置应与发布地景观相协调,并应及时维护、维修和清洗保洁。5、路灯、灯饰管理标准:(1)城区夜景灯饰应规划设置高档次灯饰,并由业主负责灯饰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灯饰启闭工作。(2)路灯灯具、电杆、线路等附属设施完好、整洁、
规范城市秩序 疏堵结合的实施方案,标签: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http://www.67jx.com(3)临街底楼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m,不得乱排废水、废气。
(4)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保持清洁,至少每年清洗一次。
(5)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采用透景或半透景的围墙或者绿篱、花坛、栅栏作为分界,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6)建筑物屋顶不得乱搭乱建,擅自加层。
3、临街单位、门店管理标准:
(1)临街单位、门店必须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临街门店严禁设置骑马摊、乱牵乱挂、乱贴乱画,实行主、次干道20m范围内骑马摊、游摊、“牛皮癣”“零目标”管理。
(3)临街门店应使用清洁燃料,严禁使用燃煤炉灶,餐饮企业要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净化装置。
4、户外广告管理标准:
(1)城区门店门楣招牌应申请报批后,按统一要求规范设置,并保持清洁,无尘无蛛网,无破损。
(2)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报请建委审批,其设置应与发布地景观相协调,并应及时维护、维修和清洗保洁。
5、路灯、灯饰管理标准:
(1)城区夜景灯饰应规划设置高档次灯饰,并由业主负责灯饰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灯饰启闭工作。
(2)路灯灯具、电杆、线路等附属设施完好、整洁、无缺损、脏乱现象;亮灯率达到95%以上。
6、施工工地管理标准:
在城区进行建设施工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临街建(构)筑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按规定作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等设施,实行围栏封闭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运渣土车辆不得带泥上路。
7、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道路(人行道)、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无可视垃圾、无暴露垃圾、泥土污染、污水外溢。
(2)禁止乱丢、乱扔、乱吐、乱倒、乱贴、乱画。
(3)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设施内焚烧树叶、枯草、垃圾或其它废弃物。
(4)城区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5)禁止在出殡途中丢撒纸花、冥纸。
(6)在城区运行的车辆应保洁整洁,不得带泥进入市区,运渣土及散体、流体物质的货车不得沿途洒漏或飞扬。
8、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1)行道树形整齐、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树池封闭,树圈平整。树上无牵绳,无违规挂物、钉钉。
(2)花台、游园、绿点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园林设施和标志完好,绿地清洁。
(3)护坡、堡坎绿地整齐、无枯枝、死树。绿地内无杂物。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树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二)城市道路(人行道)清扫保洁标准。
1、每天早上8:00以前完成普扫,全时保洁。
2、路面(人行道)应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泥土污染、污水外溢,无痰迹,无香口胶,实行主次干道20米内可视垃圾“零目标”管理。
3、果皮箱应完好、洁净、无暴满。
4、绿化地(带)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可视垃圾。
5、路面(人行道)应定期冲洗,冲洗后路面(人行道)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干旱、缺水季节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6、气温30℃以上时,应保持道路平均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
(三)生活垃圾管理标准。
1、居民必须在每日20:00以后至次日凌晨7:00以前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平时必须将垃圾袋装置于家中。
2、临街单位、门店实行垃圾袋化管理,必须将袋装垃圾投放在垃圾池内。
3、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投放在垃圾中转站,不得随意投放。
4、单位和经营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自行负责袋装收集、中转,在凌晨8:00以前运到垃圾处理场。不具备清运能力的,可以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代为清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
5、单位、居民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垃圾处置费。
6、对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区域,按规定的分类要求,分别投放。
7、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经营性垃圾、特种垃圾等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8、生活垃圾必须在每日凌晨8:00以前收运完毕,运输车辆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卫生和完好状态,运输时应密闭,不得沿途抛洒、飞扬。
9、生活垃圾投放点(桶)、袋装生活垃圾池(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灭菌,保持完好、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