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第十四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在巡查结束的次日内核对巡查结果,并将其录入到“基层监管”子系统的规定模块,同时保存书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 巡查结果的录入要求表达准确,用语简明,作为经济户口的动态信息由“基层监管”子系统所规定的程序上传,并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分类状态。第十六条 各基层单位可以符合管辖企业的实际情况,以《行政执法建议书》等形式向企业反馈阶段性的巡查情况,通报信用评价,提出执法建议。 对于企业信用评价一般不得向其他企业和外部门提供。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提供的,应按照规定报县市区工商局批准。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县市区工商局可以按照本规范制定实施办法。 城区各工商所的实施办法按本规范统一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范自签发之日起实行。上一页 [1] [2]
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基层监管工作规范,标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http://www.67jx.com第十四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在巡查结束的次日内核对巡查结果,并将其录入到“基层监管”子系统的规定模块,同时保存书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 巡查结果的录入要求表达准确,用语简明,作为经济户口的动态信息由“基层监管”子系统所规定的程序上传,并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分类状态。
第十六条 各基层单位可以符合管辖企业的实际情况,以《行政执法建议书》等形式向企业反馈阶段性的巡查情况,通报信用评价,提出执法建议。
对于企业信用评价一般不得向其他企业和外部门提供。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提供的,应按照规定报县市区工商局批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县市区工商局可以按照本规范制定实施办法。
城区各工商所的实施办法按本规范统一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范自签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