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南府发〔20**〕6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机制(一)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和范围。市人民政府南府发〔1996〕35号文件规定: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都必须实行养老保险。因此,全县务必于20**年底前实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保尽保。各尚未参保或中途退保、欠交保费的单位和人员应尽快与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衔接参保(续保)事宜并缴清保费。(二)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按在职和离退休(职)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县机保局)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适当调剂,部份积累”的原则进行测算,一年一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20**年仍按现行比例执行)。积累金按2%征缴,个人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标签:销售工作计划,教师教学工作计划,http://www.67jx.com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南府发〔20**〕6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机制
(一)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和范围。市人民政府南府发〔1996〕35号文件规定: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都必须实行养老保险。因此,全县务必于20**年底前实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保尽保。各尚未参保或中途退保、欠交保费的单位和人员应尽快与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衔接参保(续保)事宜并缴清保费。
(二)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按在职和离退休(职)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县机保局)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适当调剂,部份积累”的原则进行测算,一年一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20**年仍按现行比例执行)。积累金按2%征缴,个人部分按4%缴纳。
(三)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养老金支付实行收支两条线办法,先收后支,专户管理。
1.全额预算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单位部分及2%积累金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个人部份由县财政代扣后,划入机保局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县机保局要做好职工个人缴费登记;
2.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先缴后拨”的原则由参保单位按月足额向县机保局进行缴纳(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养老保险按现行政策执行);
3.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凡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从逾期或未足额缴纳之日起,加收欠缴金额日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保险基金);
4.各参保单位在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后,县机保局务必健全完善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如实记入个人缴纳部份及利息(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上年12月份公布的利率计算利息),并将参保单位缴纳的积累金中0.5%部分记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
二、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报批和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一)严格退休(退职)报批办理程序。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各参保单位先到县机保局核实参保缴费情况,领取退休审批表,并交清相关费用,县机保局签具意见后,参保单位再按管理权限到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经批准的退休(职)人员凭组织、人事部门的批文再到县机保局建立相关信息和养老金计发手续。
(二)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退休(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南委办〔20**〕14号、仪府发〔20**〕52号文件精神,各参保单位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向县机保局退管服务咨询中心一次性jiao纳退休人员活动管理经费1500元/人,县机保局退管服务咨询中心在征收退休(职)人员活动管理经费后,要积极组织退休(职)人员开展活动,切实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清欠和管理工作
(一)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清欠力度。各参保单位要及时与县机保局核实本单位的缴费情况,补交养老保险基金,如缴费确有困难暂时短期内难以全部缴齐的,参保单位必须向县机保局订出缴款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最迟三年内清缴完毕。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全力配合县机保局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清欠工作。县财政局要全额预算机保局在基金管理、征集和发放中所需的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县机保局要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行”制度;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支付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和监督,预防和避免基金征收和支付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各参保单位凡离退休(职)人员的生存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县人事局、机保局报告,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事业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参加养老保险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机关事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保证全员参保并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保缴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总体目标任务进行统筹规划和布置安排,并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总结考核。
(三)严格督办考核。县目标督查办要把各级各部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按时缴纳保险费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应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和缴纳保费情况作为该单位人员办理调资、调动、退休(职)等工作的考核条件,促使参保单位积极缴纳保费。
(四)加强内部建设。县机保局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