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听证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市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自1996年开始,按照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国土资源听证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五月底,已累计召开国土资源听证会89次,参加听证的当事人、村民代表、群众代表20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主要做法(一)进一步提高对听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听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听证工作,认为,实施国土资源听证工作不仅仅是推进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更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自我救济、维护社会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有效平台;不仅仅是对各级国土资源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更是对各级国土资源干部的一种有效保护,因为只有得到监督的权力才是真正真实有效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局里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听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听证办公室,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好国土资源听证的各项工作。我们
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听证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标签:工作总结范文,年度工作总结,http://www.67jx.com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听证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市局:
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自1996年开始,按照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国土资源听证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五月底,已累计召开国土资源听证会89次,参加听证的当事人、村民代表、群众代表20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听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听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听证工作,认为,实施国土资源听证工作不仅仅是推进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更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自我救济、维护社会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有效平台;不仅仅是对各级国土资源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更是对各级国土资源干部的一种有效保护,因为只有得到监督的权力才是真正真实有效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局里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听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听证办公室,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好国土资源听证的各项工作。我们还把搞好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列入各科室站所和干部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听证工作中擅自违背民意、违反程序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规范制度,把握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好国土资源各项听证工作。在认真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国土资源听证工作规范》,对涉及听证工作的告知、公告、主持、纪录、报告、建档等工作都有详细的规范和制度,用它作为听证工作的总抓手。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注意抓住以下二个工作重点,保证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合法、有效。一是确定好具体明确地听证工作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把听证工作划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依职权举行的听证会,对影响大、群众十分关注的事情,如地价调整等,必须进行听证;第二是依申请举行的听证会,对一些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法律要求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又要求听证的,必须进行听证。二是注重环节,严格听证程序。我们对每一次国土资源听证工作,都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我局的工作规范,一丝不苟地进行,决不允许出现因为省事而忽略某些环节的违法情况发生。几年来,我局听证工作没有一起因出现问题而被群众举报、投诉乃至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 听证会案例
(一)依职权举行的听证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238号)、《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莒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制定了《莒县国土资源局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20**年3月14日在莒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就莒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制订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听证,对该项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听证会组成人员:主持人,王佃刚 ,莒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听证员,王凤山,莒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听证员:齐德军,莒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副科长;记录员,刘志伟 ,莒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副科长;记录员,刘 峰,莒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有县政协、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代表,共计20人,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代表21人。听证会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在主持人的主持下由经办人员宣读了工作程序、技术路线、测算方法及测算结果后,有13位听证代表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问题及建议,本次听证会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建成区征地补偿标准、建设用地的补偿执行哪种标准;二是制订的标准是不是不再变化;三是占用基本农田的执行哪种标准;四是制订的标准是否影响到以后房地产用地拍卖、挂牌的价格;五是乡镇与城市年产值计算方法是否一致;四是省政府已批,准备征但还未征,在下一步征地中执行哪个标准;六是这次制订的标准比以往征地补偿标准有所提高,是否影响到以后企业征地土地出让金的提高;七是省政府已批,准备征但还未征,应执行之前的标准还是之后的标准;七是省政府已批,准备征但还未征,这之间有个时间差,应执行之前的标准还是之后的标准;八是通过综合地价的调整,是否对节约、集约用地起到鼓励作用;九是乡镇村庄土地存在级差,应如何掌握标准。县国土资源局经办人员对代表们的提出的询问当场进行了认真的解答,并形成了笔录。最后,经办人员表示积极采纳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下一步的成果修正工作,并及时反馈修改内容,为我市制订出合理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