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三)坚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对粮食直补工作,实施办法要简便易行,直补政策、操作要透明,这样,群众就容易明白,容易接受。同时也可以大大降低工作成本,加快工作的进展。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基础上,注意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税改政策相衔接,按照农民签字盖章认可的承包面积及有关规定落实直补方案。不允许重新丈量农户承包地面积,以防止农村政策不稳引发新的矛盾。三、明确职责,制定和落实直补工作方案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直补工作抓得很紧,要求6月底前将直补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现在距6月底仅有30多天,时间相当紧,工作量又比较大。为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集中精力,认真抓好粮食直补工作的落实。(一)准确核实种植面积,认真制定直补方案。粮食直补实施方案要自下而上、层层审核制定。各镇要组织力量对农民水稻种植面积进行认真核实,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造册到户,张榜公示。如在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各镇要及时处理。要根据公示的补贴面
县长在全县粮食直接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三)坚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对粮食直补工作,实施办法要简便易行,直补政策、操作要透明,这样,群众就容易明白,容易接受。同时也可以大大降低工作成本,加快工作的进展。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基础上,注意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税改政策相衔接,按照农民签字盖章认可的承包面积及有关规定落实直补方案。不允许重新丈量农户承包地面积,以防止农村政策不稳引发新的矛盾。
三、明确职责,制定和落实直补工作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直补工作抓得很紧,要求6月底前将直补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现在距6月底仅有30多天,时间相当紧,工作量又比较大。为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集中精力,认真抓好粮食直补工作的落实。
(一)准确核实种植面积,认真制定直补方案。粮食直补实施方案要自下而上、层层审核制定。各镇要组织力量对农民水稻种植面积进行认真核实,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造册到户,张榜公示。如在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各镇要及时处理。要根据公示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制定实施方案,报县农林局和财政局审核。县农林局要根据各镇上报的方案,积极与农机部门联系,以各地的水稻灌溉面积为参考,对各地上报的水稻种植面积等逐个核实,并向县财政局提供直补面积清册。县财政局要根据省规定的补贴标准和农林部门提供的直补面积清册,制定全县直补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直补方案确定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备案。根据市政府要求,全市粮食直补实施方案审核批复工作于6月10日前结束。我县必须在此之前完成直补方案。县农林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各地粮食直补方案制定的指导,全面深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我县方案按时报市。
(二)采取简便易行办法,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要明确补贴政策。农户承包地流转给他人耕种的,原则上实行补贴随税走,谁缴纳农业税,补贴就给谁。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兑付办法。为减少工作成本和方便农民,可以将粮食直补资金直接抵缴当年农业税及附加。在兑付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粮食直补资金抵扣其他款项。粮食直补资金兑现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地一定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直补资金全部及时兑现到户。在具体操作中,要以方便农民为主,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三)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直补资金。粮食直补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镇要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并认真执行上级对直补资金制定的管理办法。在资金管理上要坚决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变更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借发放补贴之机搭车扣款,不准弄虚作假。
四、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领导
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是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需要,是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尝试和探索。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粮食直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对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粮食直补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财政、农林等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直补实施方案的制定,处理直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粮食直接补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确保省补资金全额用于粮食直补,并按水稻面积每亩20元补贴到农民。同时要建立部门责任制,农林部门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实,督促各镇处理补贴面积核查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专户管理工作,指导、帮助和监督镇财政所采取简单易行、方便农民的办法,将直补资金直接兑现到农户,严防资金被截留、挪用。
(三)建立直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为及时了解直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国务院要求各省每周将直补资金落实情况向财政部报告一次,市里也要求各(市)、区从5月20日至6月底,每周向市有关部门报告一次直补工作进展情况。为此,我县也要相应建立直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各镇每周向县财政局和税改办报告一次直补工作进展情况。县向市的汇报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
(四)加强对粮食直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县农林、财政、税改办等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加强联系与沟通,总结经验和教训,保障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组织各镇在7月份对直补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准备迎接8月份省、市的抽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农民的来信来访,开展重点督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对严重违反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同志们,做好粮食直接补贴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迫,意义深远。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坚定信念,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为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