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d) 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e) 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4.5 测量设备的使用。4.5.1 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4.5.2 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4.5.3 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4.5.4 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4.5.5 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4.6 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测量
物业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d) 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 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 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 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 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 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 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 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 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 校准的委托。
4.7.1 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 设备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书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 设备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 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记录
5.1 《测量设备台账》。
5.2 《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5.3 《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5.4 《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6.0 相关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