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根据《南宁市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24号)精神,为做好我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南宁市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略二、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一)城区教育局:制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实施方案,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负责资助资金的划拨和分配,统筹用好其他资助资金;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指导各中小学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档案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日常的统计、测评、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城区财政局: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和资助工作需要,安排城区本级财政性专项资助金,加强对各类资助资金的统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根据《南宁市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24号)精神,为做好我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南宁市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二、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城区教育局:制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实施方案,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负责资助资金的划拨和分配,统筹用好其他资助资金;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指导各中小学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档案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日常的统计、测评、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城区财政局: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和资助工作需要,安排城区本级财政性专项资助金,加强对各类资助资金的统筹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资助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
(三)城区民政局:协助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做好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以及家庭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家庭经济收入核实工作。
(四)城区扶贫办:实施“扶贫助学”项目,做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资助工作。
(五)城区总工会: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筹措资助经费,实施好“金秋助学”项目,帮助下岗职工家庭、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进城务工家庭子女上学。
(六)城区团委: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资助学,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园梦大学”等爱心助学活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资助工作。
(七)城区妇联:发挥妇联部门优势,积极筹措资助经费,实施“春蕾计划”,资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女生上学。
(八)城区工商联:发挥工商联部门优势,发动爱心企业捐资助学,积极筹措资助经费,资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
www.67jx.com 三、资助内容和名额分配
南宁市下达给我城区的项目指标共260名学生,其中小学生140名,初中生105名,普通高中生15名。资助小学生和初中生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资助普通高中生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款为一次性补助。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的名额指标如下:
(一)小学140人,其中:大沙田小学4人,良庆中心学校41人,那马中心学校18人,大塘中心学校30人,那陈中心学校16人,南晓中心学校22人,柳沙江南小学3人,玉洞小学6人。
(二)初中105人,其中:良庆中学18人,那马中学15人,大塘中学25人,那陈中学11人,南晓中学16人,良庆镇中19人,四十四中1人。
(三)高中15人,其中:大塘中学9人,四十四中6人。
四、资助金额
小学生每人400元,金额56000元;初中学生每人700元,金额73500元;普通高中学生每人1000元,金额15000元;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资助名额待高考成绩出来后,由南宁市教育局下达。
城区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工作不占用本项目的名额和资金,资金来源通过部门筹措资助资金和发动社会捐款。各部门为资助大中小学生而筹措的资助资金和吸收的社会捐款原则上由城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所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城区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取自城区教育部门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统一管理,避免重复资助和统计。
五、资助对象和受助条件
(一)资助对象
1. 列入城镇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救济或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在校中、小学生(即父母双亡的孤儿学生);
2. 父母因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来源靠民政部门救济的在校中小学生;
3. 家庭生活水平为绝对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和低收入(年人均收入低于865元),以及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校中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