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自1999年和20**年市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以来,我市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队领导机关的领导和关心下,进一步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不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强化双拥工作机制,努力争创省模“三连冠”。 一、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市委、市政府和驻军部队领导机关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切实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和3名驻军领导、1名市委副书记、1名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支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工作用车和办公地点“五落实”。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议军会,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军政联席会,两次的双拥工作研讨会,开展两次的双拥工作情况检查评比活动。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研究、有规划部署、有检查评比、有总结表彰。三是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龙海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试行)》、《龙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双拥工作政策文件,从而保证了双拥工
军政共携手,再创模范城,标签:机关公文写作,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自1999年和20**年市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以来,我市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队领导机关的领导和关心下,进一步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不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强化双拥工作机制,努力争创省模“三连冠”。
一、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市委、市政府和驻军部队领导机关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切实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和3名驻军领导、1名市委副书记、1名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支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工作用车和办公地点“五落实”。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议军会,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军政联席会,两次的双拥工作研讨会,开展两次的双拥工作情况检查评比活动。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研究、有规划部署、有检查评比、有总结表彰。三是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龙海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试行)》、《龙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双拥工作政策文件,从而保证了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鼎力支持部队建设。历年来,支持部队建设,多办好事实事,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已成为我市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两年多来,全市共投入近1000万元,支持部队战备演练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后勤保障,维护部队军事设施安全,解决部队生产生活困难等。去年7月份,福建省国动委在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举行“过得去”演练,我市接受了演练的主要任务,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在财力还较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了150万元演习专款,同时,无偿提供了办公楼、厂房、校舍、场地供演习使用。以龙海为主组建的“民兵船运团”,支前物资保障分队等各种勤务分队征用民船68艘,征用各种车辆20多部,预备役和民兵500多人参加了演练。这次演练,受到了南京军区和省委领导的高度赞扬。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认真落实优抚工作。市政府坚持按照以往出台的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实行医疗费减免,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实行公费医疗。落实好抚恤补助和退伍军人的定补、建立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年增10%的自然增长机制。对伤残军人、“三属”人员和老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的还实行“双保障”。二是安置工作落实到位。每年市委市政府都要召开会议研究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对转业干部,坚持指令性分配的原则,把最好的位置让给军转干部,每年都能完成任务。两年来,回到龙海安置的转业干部10人,全部安排在纪检、公安、财政、民政等行政单位,并落实了编制;安置转业士官80人、城镇士兵266人,发放自谋职业自谋职业安置金400多万元,当年和历年安置率都达到100%。安排随军家属就业160人,尚未安置的,两年来市财政拨出45万多元,全部发给基本生活保障金。市、镇两级投资260多万元,建设了一所程溪军民小学,解决100多名部队子女入学问题;投资18万元兴建“军嫂楼”,解决了30多名军嫂教师住宿问题。
四、构建良好军地关系。每逢“八一”、春节,地方党政领导和军队首长都要组织走访,相互召开军政座谈会。两年来,我市用于慰问部队资金达到76万元。多年来,驻军部队始终把龙海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积极为龙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谋献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几年来,全市没有出现危及军事设施安全的事件发生,没有存在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出现大的军民纠纷。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我市人民法院1999年率先在漳州地区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和法律咨询站以来,共审理军人军属涉讼案件109件,其中诉讼案件61件、申请支付令48件,标的金额达125万余元。诉讼案件判结案35件,调解26件,执行案件79件,标的金额80万元。所有涉军案件无一上诉,无矛盾激化。被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