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案要案震动大、影响大、效果好。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高检院、省院确定的重点,下力气予以重点查处,切实提高我市大要案工作水平。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企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要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桩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从严查处,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要结合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查办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对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也要从严查处。 2、要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措施。一是做好“系统查,查系统”的经验总结与推广,力争查办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串案、窝案;二是提高初查成案率。建立与审计、工商、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
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标签:机关公文写作,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1、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案要案震动大、影响大、效果好。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高检院、省院确定的重点,下力气予以重点查处,切实提高我市大要案工作水平。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企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要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桩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从严查处,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要结合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查办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对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也要从严查处。
2、要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措施。一是做好“系统查,查系统”的经验总结与推广,力争查办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串案、窝案;二是提高初查成案率。建立与审计、工商、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制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立案,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立,决不立凑数案;三是充分发挥大要案指挥中心的作用。突出提办、参办、交办、协办和异地办案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今后,对各县、区院办理的干扰多、阻力大的大案要案,市院将采取直接立案侦查、或指定管辖,同时市院也带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县、区院作出表率。
3、要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化建设。突出在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今年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数要平稳增加,起诉数、有罪判决数和起诉大案要案数等指标要高于去年。确保无错拘、错捕、错诉案件,确保检察环节不发生超期羁押现象。各县(区)院要围绕这一目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明确个案从初查到侦查终结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二是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按照高检院提出的考评指标和考评方法,制定目标管理计划和方案。继续坚持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和检查制度,研究制定办案流程和案件管理细则,对各个办案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全面落实自侦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在“一案一考评”的基础上,对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考评,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掌握强制措施,慎用逮捕措施,加强对撤案、不起诉案件的管理;四是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省院制定的“六条禁令”。完善安全防范机制,防止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事故发生。
4、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动预防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大预防职务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协作,认真调查研究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原因和对策,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和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在建筑等行业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实行预防措施关口前移。
三、强化监督促公正
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是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是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不公带来的危害,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坚决依法纠正和查办执法不公、司法不公的问题。
1、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既要防止打击不力,又要注重保护人权,要把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前,刑事立案监督的重点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坚决杜绝插手经济纠纷问题。侦查活动监督的重点是通过审查批捕,及时发现遗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强化对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坚决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延伸侦查监督范围。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是加强对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案件的抗诉,重视对不服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权利和超时限办案等问题,做大做强审判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技巧和方法。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是监督纠正判决后不依法交付执行和以钱抵刑等问题,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监督,逐步建立解决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清理超期羁押,推广与看守所局域微机联网,加强对在押人员情况的动态监督,力争抓好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