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煤矿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员工执行力和服从意识,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细则。 [网文章-http://www.67jx.com 找文章,到网]第二条 本细则是**煤矿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的基本依据,以及在矿内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第三条 本细则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建设有我矿特色的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在全矿建立和形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培养文明工作,文明生产,文明生活的优良作风,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职业习惯,保证生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员工形象。第四条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坚持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为根本标准。做好经常性基础工作,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煤矿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试行],标签: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http://www.67jx.com煤矿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员工执行力和服从意识,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细则。 [网文章-http://www.67jx.com 找文章,到网]
第二条 本细则是**煤矿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的基本依据,以及在矿内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建设有我矿特色的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在全矿建立和形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培养文明工作,文明生产,文明生活的优良作风,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职业习惯,保证生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员工形象。
第四条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坚持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为根本标准。做好经常性基础工作,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企业员工,树立**煤矿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做到严肃执行,严格管理,始终如一,增强个人、单位工作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企业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在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干群一致,互相尊重;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分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干部带头,以身作则。
第六条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细则执行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支部书记是教育第一责任者,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矿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检查、监督、考核、奖惩,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思想品德
第七条 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立足本职,爱企报国,爱岗敬业。
第九条 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严禁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第十条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员工基本行为规范,敢于制止和打击不良行为。
第三章 学习团结
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十二条 追求高境界和精品意识,争做优秀员工。
第十三条 刻苦钻研精通本职业务知识技能,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勇于大胆创新发展。
第十四条 发扬集体主义精神,顾大局,搞好团结协作,尊师爱徒,尊干爱群,互敬互助,坚持原则,恪尽职守。
第十五条 家庭生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友好相处。
第四章 服从执行
第十六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决完成任务。对上级决议、决定、指示要不折不扣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我矿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工作认真负责,雷厉风行,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多反思、少解释,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 规范点名制度,点名时要答“到”,坐立时要主动起立,点到下一名同志时自行坐下。受领任务时要回答“是”,然后立即行动。
第二十条 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定,不顶撞领导。
第五章 请示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下级部属要主动及时地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请示报告工作必须讲真话、报实情,不得故意不报、瞒报、虚报。请示报告要逐级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越级请示报告,事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要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实行复命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如实报告不得拖延,发生事故、案件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当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应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实行逐级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按时返回,非特殊情况禁止电话请假、他人捎假或先外出后请假。
第六章 质量安全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必须重视工作质量、重视安全工作,把质量、安全工作贯穿于工作、生产等各项任务的全过程。
第二十六条 树立以质量求信誉、求发展的观念,保证工作质量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