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目 录1)总则2)合营各方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6)合营各方的责任7)技术提供8)产品的销售9)董事会10)经营管理机构11)设备材料购买12)筹备和建设13)劳动管理14)税务、财务、审计15)合营期限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17)保险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19)违约责任20)场地使用费21)不可抗力22)适用法律23)争议的解决24)文字25)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一章 总则_____,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第二章 合营各方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中国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皮革制品),标签:销售合同样本,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http://www.67jx.com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
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中国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
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中国_____,在_____登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英文,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
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合资经营“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
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
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
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
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
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
、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
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_____和_____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_____只_____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
,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_____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
甲 方:_____美元,占_____%
乙 方:_____美元,占_____%
丙 方: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资额,须经其他
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
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
分出资额时,其他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