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1、安全知识教育要渗透在课堂、课间、课外,每时每刻,每地都不忘安全教育。 2、 每位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 学校要保证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宣传教育活动。 4、 每年级要保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纪律教育。 5、 每班周会,每次至少要给学生讲授一个以上安全教育知识点。 6、校园要创设安全教育氛围。黑板报有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广播站要播出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 6、 小学大抓养成教育,中学大抓法制纪律教育,规范中小学生言行。 (七) 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1、每季开展专题性的安全自护方面的知识讲座,做好防暑、防中毒、防溺水、防电、防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由卫生室、保卫科、综治办负责)。 2、每月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总结评比安全教育宣传先进班集体(由教导处、团队负责)。 3、每周开展主题班队会,渗透安全教育(由班主任、政体处负责) 4、安全教育宣传途径: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 5、每日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
职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标签:职业教育论文,职业教育研究,http://www.67jx.com1、安全知识教育要渗透在课堂、课间、课外,每时每刻,每地都不忘安全教育。
2、 每位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 学校要保证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宣传教育活动。
4、 每年级要保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纪律教育。
5、 每班周会,每次至少要给学生讲授一个以上安全教育知识点。
6、校园要创设安全教育氛围。黑板报有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广播站要播出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
6、 小学大抓养成教育,中学大抓法制纪律教育,规范中小学生言行。
(七) 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1、每季开展专题性的安全自护方面的知识讲座,做好防暑、防中毒、防溺水、防电、防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由卫生室、保卫科、综治办负责)。
2、每月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总结评比安全教育宣传先进班集体(由教导处、团队负责)。
3、每周开展主题班队会,渗透安全教育(由班主任、政体处负责)
4、安全教育宣传途径: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
5、每日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引导学生做文明学生,规范言行,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6、凡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者,记入个人考核档案一次。
(八) 校园值班保卫制度
一、校园值班保卫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增强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二、负责对院内停放的自行车、机动车的看护、摆放,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三、配合门卫对非本校人员进出要问明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派出所。
四、负责协调、督查、指导学校各部位治安工作。
五、值班人员负责对当天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记载。
(九)安全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
为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一、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都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目标,把安全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读职行为。
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责此项工作,校长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统一协调全校安全稳定工作。总务处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除按安全工作分工负责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外,还要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处室主任(副主任)是本处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各处室安全卫生分工
①总务处: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校舍和教学设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排除。
②保卫科: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保卫人员昼夜巡逻,保卫校园。防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处理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和安全纠纷,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案件侦破。对学校重点防火部位人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
③政体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大型集会要周密安排,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求班主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卫生,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关爱每一个学生,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发生。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开设安全知识讲座,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上法制课。
④教导处:组织好年级集会。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经常检查体育器械。抓好理、化、生教学实验安全。经常巡查办公室、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等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处理。
⑤各岗位教职员工都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和直接责任人,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卫生知识,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四、责任追究
1、学校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年度教职工考核目标之中,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人员、班级、处室的主要依据之一,实行安全卫生工作一票否决。
2、今后因个人因素导致的安全卫生事故,对直接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年度不得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