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贯彻《意见》,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期对《意见》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第一,坚持“三在前”、“三在先”原则,积极推进政治协商。人民政府在政治协商中居于重要地位,要自觉增强协商意识,遇事多商量,特别是与各界人士多商量,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决策的民主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政府机关,要认真研究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和实现形式,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不断拓展协商内容、不断扩大协商范围、不断增加协商层次,切实把“三在前”和“三在先”的原则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重大决策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先协商后决策,人民群众生活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体会,标签:工作心得体会范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http://www.67jx.com《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贯彻《意见》,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期对《意见》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第一,坚持“三在前”、“三在先”原则,积极推进政治协商。人民政府在政治协商中居于重要地位,要自觉增强协商意识,遇事多商量,特别是与各界人士多商量,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决策的民主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政府机关,要认真研究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和实现形式,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不断拓展协商内容、不断扩大协商范围、不断增加协商层次,切实把“三在前”和“三在先”的原则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重大决策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先协商后决策,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出台重大政策法规先协商后定案。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也要树立协商意识,开辟协商途径,积极为政协委员参与经济社会事务创造条件,
第二,疏浚渠道、丰富形式,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政协进行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积极畅通接受监督的渠道、丰富接受监督的形式,自觉接受来自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凡事关宪法与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实施情况;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群众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情况,都要及时向政协通报,听取意见和批评,接受监督。要支持政协对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要尊重、保障和扩大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
第三,广开言路、营造氛围,支持政协组织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人民政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方式。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协广泛参与经济、文化、外事等各种活动,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一些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重大事项的论证、社会热点问题的协调解决等尽量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发挥其作用。注重发挥政协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支持政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对外联系和交往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对外经济活动要适当安排政协负责人参加。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政协专门委员会要保持经常的对口联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活动。重视委员的参政议政成果,建立意见建议的反馈制度,激发委员热情,提高参政议政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