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为全面推开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建村[20**]84号)、《xx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光政办[20**]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推动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要注意保护现有的建筑风格,突出闽北地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标签:农村小学工作计划,农村党支部工作计划,http://www.67jx.com为全面推开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建村[20**]84号)、《xx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光政办[20**]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推动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要注意保护现有的建筑风格,突出闽北地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5、要搞好服务,注重实效。针对我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点多、面广,立地条件差异性大这一实际,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做到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6、要多方筹措,保证资金。要积极争取上级人力、物力、财力上级给予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对危旧房改造有积极性的村予以优先安排指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建设站,由邓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英良、王国钟、陈小康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综合协调、规划设计、施工检查、质量监督、资金筹集等工作。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内危房改造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从20**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460户、居住在危房中的经济困难群众。主要对象为农村低保户、散养五保户、地灾户、贫困残疾人以及其他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准则(试点)》,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房(c级)的房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区别农村危房的不同情况,根据我镇的财力、物力,分步骤和任务逐年实施,确保在2012年内全面完成我镇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
(二)各村任务四年内必须全面完成。每年完成任务详见附表。
四、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建房原则上按就近就地的方式,统一规划、相对集中改造和建设,有条件的鼓励集中建新村。建房设计规划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县建设局备案。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各类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同时,各自然村应搞好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应按闽北民居建设的方式,优先考虑集中连片修建的危房改造试点。
3、危房拆除重建,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原则上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为70平方米,4人以上为100平方米。
4、农村危房户在集镇购买商品房和购地建房的,相关部门在规费上减免。
(三)完成时限。分四年完成,每年完成时限分别如下:
1、20**年建设任务。各村必须于20**年9月全面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试点工作,20**年3月20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10月15日前):项目申报、审批阶段。乡镇制定改造规划,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镇危改办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