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站在维护稳定的前沿,突出专项维权,取得显著成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 ‘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由我局制定下发的《江宁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意见》作为唯一的区县级规范性文件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收录。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先后到我区指导,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进一步做好专项维权活动。围绕法律拥军,制定下发法律拥军工作方案,进一步保障现役军人和军属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为官兵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送发法制宣传资料,受到官兵的欢迎。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放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由工作站就近接收相关材料,调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经过等,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特事特办,并简化申请手续
2017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标签:工作总结范文,年度工作总结,http://www.67jx.com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站在维护稳定的前沿,突出专项维权,取得显著成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 ‘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由我局制定下发的《江宁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意见》作为唯一的区县级规范性文件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收录。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先后到我区指导,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进一步做好专项维权活动。围绕法律拥军,制定下发法律拥军工作方案,进一步保障现役军人和军属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为官兵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送发法制宣传资料,受到官兵的欢迎。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放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由工作站就近接收相关材料,调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经过等,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特事特办,并简化申请手续。与江宁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各司法所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服务站,为农民工提供法制宣传、纠纷专项调解和法律服务等事务。今年共受理农民工要求维权的案件196件。围绕非诉讼法律援助,我局认真开展调研,对“非诉讼事务法律援助实施意见”在具体操作中加以完善,加强对影响较大、涉案人数较多个案的指导,共受理非诉讼案件264件。上坊、淳化、上峰等工作站均受理并接受中心指派成功承办了民工因工伤或劳动争议集体非诉讼案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做好服务稳定工作。制定法律援助中心和区、镇(街)两级调处中心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受理因工伤请求赔偿、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等11类矛盾纠纷案件咨询,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前,经当事人同意,实行先行调解制,进一步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为了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政府服务群众的“温暖工程”,我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通过进行典型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报导,使法律援助为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并实际运用。今年,我局在江宁电视台“普法在线”栏目制作了2档法律援助专题节目,宣传法律援助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 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