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资料3为了有效地实施节能减排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实现其提出的相应目标,欧美国家政府先后配套出台了各种制度,使节能减排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得到切实具体的落实,并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这方面日本很有代表性,日本政府对能源消费总量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即根据能源消耗多少对能源使用单位进行分类,指定能源消耗折合原油3000千升以上或耗电1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为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能源消耗折合原油1500千升以上或耗电600万千瓦以上的单位为二类能源管理单位,并要求上述单位每年必须减少1%的能源消耗,对于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规定其必须建立节能减排管理机制,任命节能减排管理负责人,向国家提交节能减排计划,定期报告节能减排情况。另外,对企业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实行“节能减排管理师制度”,由国家统一认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培训;对用能产品实施产品标准“领跑者”制度,各种产品强制实行能效标识制度,规定执行“领跑者”制度,鼓励和激发企业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对各类建筑物实施用能管理制度,用能超过限额的建筑物必须配备能源管理员,并向政府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模拟题,标签:公务员申论模板,历年申论真题及答案,http://www.67jx.com资料3为了有效地实施节能减排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实现其提出的相应目标,欧美国家政府先后配套出台了各种制度,使节能减排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得到切实具体的落实,并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这方面日本很有代表性,日本政府对能源消费总量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即根据能源消耗多少对能源使用单位进行分类,指定能源消耗折合原油3000千升以上或耗电1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为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能源消耗折合原油1500千升以上或耗电600万千瓦以上的单位为二类能源管理单位,并要求上述单位每年必须减少1%的能源消耗,对于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规定其必须建立节能减排管理机制,任命节能减排管理负责人,向国家提交节能减排计划,定期报告节能减排情况。另外,对企业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实行“节能减排管理师制度”,由国家统一认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培训;对用能产品实施产品标准“领跑者”制度,各种产品强制实行能效标识制度,规定执行“领跑者”制度,鼓励和激发企业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对各类建筑物实施用能管理制度,用能超过限额的建筑物必须配备能源管理员,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节能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等等。
欧盟委员会于1992年9月颁布欧盟统一能效标识法规(92/75/EEC能源效率标识导则),要求生产商在其产品上标出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年耗能量等信息,使用户和消费者能够对不同品牌产品的能耗性进行比较。目前,欧盟已对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照明器具、空调器等7种产品实施了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已使欧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一是节约能源。1992—2000年,家用电冰箱累计能源消耗比未实施标识前降低了16%,到2020年预计达到21%,节电量将达到350亿千瓦时。二是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2000年减排量达到420万吨,2010年将达到1260万吨,2020年将达到1720万吨。此外,使消费者节约了电费。 www.67jx.com
澳大利亚的能效标识制度在州一级有深厚的基础。1985年,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制定了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1999年澳大利亚实施全国统一的能效标识制度。迄今已对电冰箱、空调、洗衣机、洗碗机和干衣机等5类产品实施了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对燃气热水器等3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了自愿性的能效标识。到1997年(当时尚没有实施全国统一标识),能效标识的实施使电冰箱的耗电量比未实施标识时的可能耗电量降低12%,洗碗机降低16%,空调降低6%,家用电器标识项目在2010年将减排二氧化碳38万吨。
资料4美国主要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家及家庭、个人更多的使用节能、洁能产品,以达到减排目标。在未来10年内,美国政府将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采取节能、洁能措施。美国政府在2001年的财政预算中,对新建的节能住宅、高效建筑设备等都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对于超出最低能效标准的商业建筑,每平方英尺减免75美分,约占建筑成本的2%。在个人消费方面,如私人住宅更新取暖、空调等家庭大型耗能设施,政府将提供税收减免优惠,甚至更换室内温度调控器、换窗户,维修室内制冷制热设备的泄漏等,也可获得全部开销10%的税收减免。规定购买太阳能设施30%的费用可用来抵税。另外,美国各州政府还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地方节能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如加州节能型洗碗机、洗衣机、水加热设备,减税额度在50-200美元之间。此外,美国规定购买燃料电池的车等新型车辆的消费者可享受抵税优惠。
在欧洲,法国通过减免税,鼓励在工业、服务、住房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采取用节能型设备,如政府采取多项措施,鼓励使用同时能生产电力和热能的设备。此外,法国政府还鼓励企业和个人研制和使用利用太阳能或电能的清洁汽车,通过优惠的折旧条件,促使清洁汽车和相关设备进入市场。荷兰政府制定了一个能源目录,明确规定能够享受能源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项目类型,如建筑物的保温隔热、高能效生产设备、余热利用设备、太阳能、风能等,可享受10%的投资优惠。此外,节能设备还可以有12%-13%的能源税收优惠。
日本则对使用列入目录的111种节能设备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减免税收约占设备购置成本的7%。另外,经济产业省决定从2007年起大幅提高对家庭住宅建设的节能补贴,补贴的总金额将从2006年的每年6亿日元增加到12亿日元,每年大约有1600个家庭可以获得该项节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