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一,落实领导强责任。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切实加组织强领导,制定工作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已于今年2月成立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和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县府法制办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担负起贯彻实施的具体工作,完成这项光荣而重要的使命。第二,抓好培训强学习。县、乡两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不仅要熟悉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而且还要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宗旨,这是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基础。各乡镇、各部门也要采取办培训班、搞专题讲座和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对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进行普遍轮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内容。行政干部学校在对干部进行培训时,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录用考试、岗位培训中,要增加《行政许可法》方面的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
强力实施行政许可法 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第一,落实领导强责任。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切实加组织强领导,制定工作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已于今年2月成立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和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县府法制办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担负起贯彻实施的具体工作,完成这项光荣而重要的使命。
第二,抓好培训强学习。县、乡两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不仅要熟悉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而且还要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宗旨,这是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基础。各乡镇、各部门也要采取办培训班、搞专题讲座和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对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进行普遍轮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内容。行政干部学校在对干部进行培训时,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录用考试、岗位培训中,要增加《行政许可法》方面的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让全社会充分了解《行政许可法》,共同参与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
第三,抓好清理强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就是行政审批项目。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中,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按照统一组织和分级、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的清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清理工作。二是依法全面清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文件,要依法修改或废止。清理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收费五个方面。清理工作必须坚持六个标准:1、如果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法予以保留。2、如果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外的国务院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要求对该行政许可的事项、实施主体、条件和期限、收费等清理出来并提出处理意见。3、省政府规章以下的各类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予以取消。4、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必须予以调整。5、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修改或废止。6、行政许可收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作依据,没有法律法规作依据的收费一律废止或取消。在清理工作中,重点抓好三项清理:一是抓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要在对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确定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做好上下衔接工作。二是抓好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在审核处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清理。三是要抓好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的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依法明确实施机关。对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要依法进行规范,没有法律依据和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授权。清理工作,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而且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进行,做到积极稳妥,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第四,建好制度强执行。建立和健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配套制度,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多制度都具有创新性,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如受理、审查、听证、招标、拍卖、考试、登记等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进行申诉、检举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等,要认真研究相关的配套制度,并予以公布,保证《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