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3)李墨干渠(人民路至团结路)样板段工程。该段渠道长度288米。进行清淤、青块石砌筑护坡、沿岸绿化等。 6、新区基础设施工程 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内容包括郯马路以南道路硬化、新区广场一期工程、绿化、亮化四部分。此项工程建设任务于6月30日前完成。 7、县实验一小搬迁工程 新校区位于古城路中段北侧,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可容纳48个教学班,2600名学生。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于12月31日前完成。 8、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万吨/日,通过争取国债资金、财政投资或bot(投资—运营—移交)方式筹资建设。此项工程于7月1日前开工建设。 9、垃圾处理厂工程 县垃圾处理厂工程设计处理能力200吨/日。此项工程于7月1日前开工建设。 10、推进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启动宣传文化中心和火车站广场工程 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使人民广场建设成为市民休闲活动中心,工程建设任务于10月31日前完成。做好宣传文化中心和火车站广场工程规划设计工作调整,分步组织工程建设。 (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
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3)李墨干渠(人民路至团结路)样板段工程。该段渠道长度288米。进行清淤、青块石砌筑护坡、沿岸绿化等。
6、新区基础设施工程
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内容包括郯马路以南道路硬化、新区广场一期工程、绿化、亮化四部分。此项工程建设任务于6月30日前完成。
7、县实验一小搬迁工程
新校区位于古城路中段北侧,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可容纳48个教学班,2600名学生。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于12月31日前完成。
8、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万吨/日,通过争取国债资金、财政投资或bot(投资—运营—移交)方式筹资建设。此项工程于7月1日前开工建设。
9、垃圾处理厂工程
县垃圾处理厂工程设计处理能力200吨/日。此项工程于7月1日前开工建设。
10、推进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启动宣传文化中心和火车站广场工程
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使人民广场建设成为市民休闲活动中心,工程建设任务于10月31日前完成。做好宣传文化中心和火车站广场工程规划设计工作调整,分步组织工程建设。
(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街道、店铺、单位整洁美观,无垃圾、无污水、无卫生死角,严禁乱倾乱倒垃圾、乱摆放物品,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禁止在道路、广场及其它露天场所或者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树枝及其它可燃垃圾和有毒物质。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装载细粒散装货物的运输车辆在城区内运行时不得扬尘或遗撒。
2、规范户外广告。城区范围内所有新装广告牌以及需进行更新的户外广告,统一设置标准,及时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从严控制过街横幅和布幔广告,坚决整治“城市牛皮癣”。
3、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整治破损主、次干道和人行道,对路沿石以上未硬化的人行道进行硬化,实施光缆管线下地工程。
4、加强市场管理。搞好专业集贸市场规划设计,各类经营摊点进入专业市场经营。严禁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经营。对早夜市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促使经营户按照规定时间和划定地点进行经营,撤摊时将产生垃圾一并清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
5、规范交通秩序。所有在城区运营、停放的各类出租车、公交车等机动车辆,一律按照指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辆、摩托车一律按照统一划定的停车线整齐停放。
6、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沿街单位、店铺严格按照“包卫生、包绿化、包亮化、包硬化、包秩序”要求,保持地面平整卫生,杜绝店外经营,统一广告设置标准,做好行道树管理等。
7、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治理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对位于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处罚或拆除。
三、优惠政策
1、人民路改造涉及到影响人行道铺设的建筑物,属于个人房屋的,按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按规划要求退足红线还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偿服务费全部免予缴纳,有关部门免费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是单位和集体的建筑物,限期无偿拆除,按规划要求退足红线还建并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偿服务费免予缴纳。
2、县城主要道路两侧符合城市规划并经批准退足红线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并于今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予缴纳,有偿服务费按优惠标准缴纳。
3、鼓励规划区内的企业搬迁到新区,对原有企业的土地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其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给原企业,用于新址建设,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予缴纳。
4、鼓励驻城企事业单位将原有存量土地依照挂牌出让的方式按照规划进行开发,挂牌出让价的60%返还给原单位,用于拆迁安置补偿。
5、按照规划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占地面积3公顷以下的,其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元/平方米缴纳,有偿服务费按优惠标准缴纳;开发占地面积3公顷以上的(包括3公顷),其基础设施配套费按30元/平方米缴纳,有偿服务费按优惠标准缴纳。
6、在今年7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并跨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工程项目,按优惠标准缴纳费用。(见附表)
7、城市建设年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截止今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