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8. 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9.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权限规定进行立案查处;10.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11. 查实群众的信访和举报;12. 发现重大、疑难和突发性事件,要立即报告所长;13. 及时准确的录入各类信息1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网格内经济户口的设立网格内的经济户口由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机关负责建立和数据维护。分局各职能部门、工商所在各自范围内,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理,谁录入,谁设定,谁解除”的原则。四、网格内经济户口的建立范围已参加当年度年检、验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未检未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年新开业、迁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区内异地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异地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局、市局注册地点在辖区的企业;无照经营经济户口的建立范围,只限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应予取缔。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取缔的,要纳入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管,帮助其尽快变无照为有照。五、网格内经济户口的内
工商局“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8. 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9.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权限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10.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
11. 查实群众的信访和举报;
12. 发现重大、疑难和突发性事件,要立即报告所长;
13. 及时准确的录入各类信息
1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网格内经济户口的设立
网格内的经济户口由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机关负责建立和数据维护。分局各职能部门、工商所在各自范围内,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理,谁录入,谁设定,谁解除”的原则。
四、网格内经济户口的建立范围
已参加当年度年检、验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未检未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当年新开业、迁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本区内异地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从事异地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省局、市局注册地点在辖区的企业;
无照经营经济户口的建立范围,只限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应予取缔。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取缔的,要纳入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管,帮助其尽快变无照为有照。
五、网格内经济户口的内容
网格内经济户口的内容包括:机读档案和书式档案两个部分。
书式经济户口档案的建立,包含下列内容:
1. 经营主体的年检报告书及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
2. 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3. 经营主体获得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驰、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获得表彰的证书复印件;
4. 该经营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复印件;
5. 各种检查记录。
书式档案由建立经济户口的相关部门建立、保存。机读档案通过“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建立的,包含下列内容:1. 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信息;
2. 前置许可、并联审批信息;
3. 新开企业回访记录、日常检查记录、专项治理检查记录等各类检查信息;
4. 商标注册、驰、著名商标数据信息;
5. 食品安全监督信息;
6. 行政处罚信息;
7. 责令整改信息;
8. 立案信息;
9. 年检、验照信息;
10. 各类信息;
11. 分类分级监管信息;
12. “网格化”责任区的划分。
六、网格内市场主体的监管内容与形式
网格内的责任人对市场主体监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 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2. 是否按照核准的登记事项开展经营;
3. 具备国家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
4. 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商标、广告、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 是否依法履行退出市场的清算义务,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网格内责任人对市场主体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
综合检查:指对辖区内的市场主题(不含当年度新设立企业)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有计划实施的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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