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67教学网 http://www.67jx.com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67教学网范文网政府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正文

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10-10 22:29:45]   来源:http://www.67jx.com  干部队伍建设   阅读:8219

概要: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内容摘要】 在一切国家权力中,行政权力是与社会联系最为密切,对公民日常生活影响最为显著,权力的运行过程弹性最大。因而,行政监察作为行政内部权力监督最主要的手段,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成为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但是,我们国家的行政检查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监察主体职能分散,行政监察的对象狭窄,行政监察立法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我们国家的政令畅通,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助长了腐败的蔓延。本文将针对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从行政监察的环境,主体,客体,程序,立法等方面展开论证,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关键词】监察环境 监察主体 监察对象 监察程序 监察立法 行政效能 监察人员素质 一 分析总结我国当前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 --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前提 好的行政监察环境可以促进行政监察

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标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http://www.67jx.com

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内容摘要】  在一切国家权力中,行政权力是与社会联系最为密切,对公民日常生活影响最为显著,权力的运行过程弹性最大。因而,行政监察作为行政内部权力监督最主要的手段,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成为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但是,我们国家的行政检查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监察主体职能分散,行政监察的对象狭窄,行政监察立法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我们国家的政令畅通,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助长了腐败的蔓延。本文将针对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从行政监察的环境,主体,客体,程序,立法等方面展开论证,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关键词】监察环境 监察主体 监察对象 监察程序 监察立法 行政效能 监察人员素质

             一 分析总结我国当前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

                      ----------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前提                                

好的行政监察环境可以促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可以有利于行政监察措施的落实,可以极大的推动行政监察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反之,则会阻碍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

(1),行政监察的经济环境。在我国现行的政府体制中,行政监察部门接受双重领导,1997年5月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七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上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这种领导模式让行政监察机构置于行政组织内部,行政监察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本级地方政府,这就严重影响了监察活动的正常开展。行政监察的对象主要是本级的政府和公务人员,但是由于监察机构经济的非独立性严重阻碍其正常开展工作。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经费拨付、劳动工资等问题,均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支配和安排,这就为行政领导对监察机关的监察活动进行干预打开了方便之门。

(2),行政监察的政治环境。横向监察体制下,监察机关与监察对象为同级组织缺乏必要的权力制约;监察活动的横向负责制,使监察活动必然要受到横向关系的干扰,使监察处置权淡化;种种“人情关”和“关系网”使监察人员举步维艰,进退唯谷;监察人员的横向组织结构使得监察人员与监察对象存在种种直接或间接的非组织关系。这些都是现行横向体制下监察人员的苦衷。同时,对于纵向领导来说,由于下级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控制力不强,这更从侧面加深了横向领导的消极作用。

(3),行政监察的社会环境 我国非政府组织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团体和个人是行政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因而,行政行为的对象的信息提供和积极参与是行政工作的以实现的有力保障。但是我们现在的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同时由于现行的公共信息主要在政府内部流转,这也给群众和社会参与带来难度,导致监察黑洞的出现。

二 积极推动我国行政监察的体制创新

                    --------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基础

加强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监察主体。我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说明我国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即同时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也说明我国的监察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监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同一个机关,两块牌子,隶属与纪委,监察局局长通常兼任委副书记。因此,无论从监督的本义还是从行政法治的要求来说,我国的监察体制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因为自己监督自己毕竟不可能达到监督的目的。“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是“自然公正”原则的首要内容。监察机关一方面受本级政府的领导,一方面对其部门进行监察,必然受到很多牵制,我国监察实践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1] [2] [3] [4]  下一页


Tag: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政府建设 - 干部队伍建设

更多《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