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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预案

[11-12 23:05:11]   来源:http://www.67jx.com  学校应急预案   阅读:8638

概要: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预案 在教育招生考试期间,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突发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市教育、市招生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运行时间年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历时3个月(6月初启动,8 月底结束)。具体内容:“四招”、“三考”。“四招”:即学前招生(时间:7月7-9日)、小学招生(时间:7月7-9日)、小学毕业升初中(时间:6月16—7月6)、高中招生(7月初—8月底);“三考”即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26-28)、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21——25日)、高中会考(时间:6月16——18日)。二、指挥机构成立 “2009年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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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预案

      在教育招生考试期间,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突发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市教育、市招生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运行时间 年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历时3个月(6月初启动,8 月底结束)。具体内容:“四招”、“三考”。“四招”:即学前招生(时间:7月7-9日)、小学招生(时间:7月7-9日)、小学毕业升初中(时间:6月16—7月6)、高中招生(7月初—8月底);“三考”即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26-28)、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21——25日)、高中会考(时间:6月16——18日)。 二、指挥机构 成立 “2009年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组成: 组  长:倪祥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孟繁萍(社会发展局局长) 成员单位:社会发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天津市监察局驻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工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检查局,泰达医院,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消防支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开发区交警大队,开发区电力公司,各招生学校、幼教中心、育佳幼儿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社会发展局招生办公室(文化教育发展科)。 三、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组织招生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有单位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 社会发展局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开发区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上报信息,配合、协调各方面工作。 3. 成员单位: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招考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应对措施 本预案包括招生、考试两部分。招生工作围绕宣传咨询、志愿指导、录取等问题易发环节,考试工作围绕试卷押运与监管、考务组织与管理等问题易发环节,制定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进一步推进教育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第一,由区招办统一组织招生咨询。时间1天:学前、小学招生现场咨询会6月30日,高中招生咨询会7月14日。地点:管委会D厅。方式:集中进行招生宣传。第二,招生政策宣传。由区招办统一通过“一报、一台、两网”等媒体分三期进行招生政策宣传。第三,在小学、高中招生结束后,由区招办利用网络等方式公示录取结果。 2. 坚持招生工作协调会制度。第一,召开年度招生政策、计划协调会,统一思想、工作步骤。第二,各段招生前1周,召开预备会,对各校招生工作专职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第三,各段招生后1周,召开招生小结会,汇总招生信息、协调解决特殊问题。 3. 继续强化特殊问题备案制。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各校要建立备案制度、分类汇总后上报区招办,区招办将与学校协商后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4. 实行信访工作督办制度。全面贯彻《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咨询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招考院发[2009]6号)。区招办接到信访(电访、信访、人访)后,视情况做出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做出解释并提出解决建议报送区招办;区招办视情况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区招办要及时将领导小组的批示传达到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5.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各单位必须在发生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社会发展局区招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随后附以书面形式报告,详见附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区招办视情况提出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上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招生考试院。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事发学校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区招办要及时将领导小组的批示传达到事发学校。事发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 6. 严格执行高中会考、中考考务工作要求。 (1)试卷保密工作。依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区试卷保密保管工作规定》、《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答卷)保密保管人员守则》、《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保密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区试卷保密室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考务工作与管理。依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3)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及偶发事件。依据《考生违纪处理规定》、《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 若遇治安或火警,事发单位须首先拨打公安110或消防119报警电话。 五、保障措施 1.环境保障(负责单位: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检查局):确保考生不受噪声干扰,确保考点周边环境整洁。 2.医疗保障(负责单位:泰达医院、卫生防疫站):负责必要时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3.交通保障(负责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放行,中考期间考点周边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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