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三)坚持采伐限额管理,确保资源持续增长。 为年度采伐限额不突破,我们重点抓了采伐源头管理。一是提高采伐透明度。采伐指标下发进行了公示;二是对各类采伐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计划采伐、异地采伐和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四是严肃处理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去年底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407万立方米。同时完成了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四)强化运输监督,确保木材依法有序流通。 随着公路交通网络越来越发达,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木材非法消耗,确保木材合法流通渠道的畅通,木检站充分发挥“关口”作用,依法检查运输木材的过往车辆,有力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不断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并抓好木材检查站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一是木材运输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梅州市木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统一领取使用市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木材运输证》。二是规范了木检站的执法行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
在全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三)坚持采伐限额管理,确保资源持续增长。
为年度采伐限额不突破,我们重点抓了采伐源头管理。一是提高采伐透明度。采伐指标下发进行了公示;二是对各类采伐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计划采伐、异地采伐和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四是严肃处理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去年底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407万立方米。同时完成了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四)强化运输监督,确保木材依法有序流通。
随着公路交通网络越来越发达,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木材非法消耗,确保木材合法流通渠道的畅通,木检站充分发挥“关口”作用,依法检查运输木材的过往车辆,有力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不断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并抓好木材检查站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一是木材运输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梅州市木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统一领取使用市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木材运输证》。二是规范了木检站的执法行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环境和木材运输方式的变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部分木检站站址进行了规划调整,新增湍溪木材检查站、普滩木材检查站迁至梅州市大外环热柘五级站段。通过调整,我县的木材流通检查网络更趋合理,有利于发挥木检站的职能作用。同时,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每天24小时巡逻监控,对乱砍滥伐、违章运输木材等活动进行全力打击,稳定了林业秩序。森林分局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治热点,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www.67jx.com
(五)规范调材管理,堵塞木材非法消耗漏洞。
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53间,这些木材加工企业是资源消耗的大户,也是我们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中,采取完善调材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木材消耗台帐管理;进行不定期突击清查,对帐、证、物不符的进行依法处罚,无证照加工的依法取缔等措施。去年以来,我局结合市局的统一行动,对全县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两次的全面清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突击清查,使大部分个体经营户能依法经营,木材加工管理日趋规范。同时,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整合木材加工企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木材加工企业的整合,通过撤并等整合措施,使我县的木材加工企业从179家减少至153家(增加2家,撤并了37家)。
(六)加大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根据《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订出台了林地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征占用林地采取集体研究审核报批。二是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三是成立了林地执法专门的管理队伍。经常下各镇进行检查,对违法用地,发现一宗,制止处理一宗。四是组织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整治了一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工程,纠正了一批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随意进行林种结构调整的行为,打击了毁林种果、乱征滥占林地的违法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林地。五是及时调处山林纠纷,稳定了林区生产秩序。六是基本完成了山林权证书换发工作。七是完成了《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近年来,我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地方对林木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乱砍滥伐现象仍然存在。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伐区设计责任不明确,调查设计粗放。一些地方对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中,致使无证采伐、批少砍多、异地采伐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对火烧林木和残次林改造的采伐缺乏监管,有的未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随意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此外,一些地方对木材老板承包采伐林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未经批准乱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不够。当前我县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制止,个别地方一些建设项目及道路设施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有些基层林业站,对建房、建坟、采石、取土等征占用林地行为,制止不力,有的只登记、收费,并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甚至以罚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