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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模拟真题练习答案

[05-11 15:32:02]   来源:http://www.67jx.com  司法考试试题   阅读:8253

概要:法理学模拟真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A。该法律条文是法律适用规则而不是法律原则,所以A项错误。在民商事领域,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优先于我国法律。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及解析】ACD。“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法律原则适用的一个前提条件,但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况下,法官也可以直接舍弃规则而动用原则,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能说该裁判是违法的。所以答案选ACD。2.【答案及解析】ABCD。首先,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其次,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法律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法律建立在社会主流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最后,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3.【答案及解析】BD。法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排除立法者或统治阶级在法的创制中有所创造,并不排除人的意志和理想。三、不定项选择题1.【答案及解析】CD。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且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但是,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整体性,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它们的简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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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模拟真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及解析】A。该法律条文是法律适用规则而不是法律原则,所以A项错误。在民商事领域,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优先于我国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ACD。“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法律原则适用的一个前提条件,但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况下,法官也可以直接舍弃规则而动用原则,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能说该裁判是违法的。所以答案选ACD。
  2.【答案及解析】ABCD。首先,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其次,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法律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法律建立在社会主流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最后,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
  3.【答案及解析】BD。法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排除立法者或统治阶级在法的创制中有所创造,并不排除人的意志和理想。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CD。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且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但是,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整体性,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者根本意志。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与愿望。
  2.【答案及解析】D。这个法条共有两款,第一款含有两个行为模式,第二款则就所征收费用的用途作了义务性规定,这是一个行为模式,不应认为是两个,故D项错误。
  3.【答案及解析】AD。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说享受一项权利必然会因此而以某种形式来承担和履行某种义务,并不是说享受权利的同时就是履行义务。
  4.【答案及解析】ABCD。法的可诉性是一个应然性要求,实践中常常存在着法无可诉性的情形,所以,我们要提高司法实施中法的有效性,就一定要在立法中确立法的可诉性。
  5.【答案及解析】ABCD。本题考查对法律渊源的理解。
  6.【答案及解析】ABD。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
  7.【答案及解析】B。民事责任有时也执行惩罚功能,故A项错误;不能通过其他性质的责任形式来预防和制止违宪行为,故D项错误。
  8.【答案及解析】BC。注意C项应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因此不适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9.【答案及解析】AD。在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上,解释者往往同时使用多种方法。就在本案中,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进行文义解释外,还运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
  10【答案及解析】C。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11【答案及解析】ABC。D项强调的是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和保护意义,不是人权对法的作用。
  12【答案及解析】AC。对乙而言,签订了这两个合同,他由此享有了根据该合同以及合同法而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义务,这反映了法律的指引作用
  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分值达到18分,占总分的3%,分量不大;另一方面,法理学中阐述的原理、原则贯穿于各部门法中,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答论述题的内在逻辑“红线”。
  对付法理学,其实就是把握其中的概念、特征、分类、原理等。记忆是必须的,但前提是理解。理解时,必须注意分解(将一个知识点分解成数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比较(分析类似知识点的差异)、综合(提炼类似知识点背后的原理)。特别注意:学习法理学,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问题,也要善于运用部门法的知识来论证、升华法理学的原理,或者运用法理学的知识来理解部门法。
  学习法理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要妄图在考前一个月或两个月才进行,靠突击解决问题,而必须自始至终地进行。复习法理学不须花太多时间,每天平均15分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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