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验收人员必须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附则: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50元。第十六条 接管验收工作必须在交楼一周前全部完成。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第十七条 接管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次日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具体负责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三章 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第十八条 接管验收覆盖率必须达到100%。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一户(项),扣罚当事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至少达到20%。如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30%。再有不合格项,须全部进行复检。附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进行专项验收。附则:未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第二十一条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验收人员必须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 接管验收工作必须在交楼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十七条 接管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次日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具体负责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
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三章 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 接管验收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一户(项),扣罚当事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至少达到20%。如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30%。再有不合格项,须全部进行复检。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进行专项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一条 凡是存在不合格项的分户验收项目,整改完毕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不得只对整改项进行验收。
附则:未进行全面验收的,每户(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