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三条 根据上级下达年度轻伤控制指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风险程度分配到所属单位,作为单位年度轻伤控制目标值,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见附表一。 第二章 奖 励第四条 当季全公司无死亡事故、无各类重大事故,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经理各奖励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专职安全人员)各奖励1500元;对直接参加安全管理的安委会成员及安委办成员奖励1000~1300元。第五条 按季考核兑现单位对实现安环目标的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奖励,标准见表二。(一) 当季未发生死亡、重伤及各类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治安案件,并达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标的,则按表二的奖励数额兑现。(二) 表一各项考核未实现的,每项扣个人当月奖金15~20%。第六条 在生产、工作或公益事业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600元以上。(一) 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三) 积极提出安防环保
公司安全工作奖罚规定,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第三条 根据上级下达年度轻伤控制指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风险程度分配到所属单位,作为单位年度轻伤控制目标值,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见附表一。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当季全公司无死亡事故、无各类重大事故,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经理各奖励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专职安全人员)各奖励1500元;对直接参加安全管理的安委会成员及安委办成员奖励1000~1300元。
第五条 按季考核兑现单位对实现安环目标的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奖励,标准见表二。
(一) 当季未发生死亡、重伤及各类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治安案件,并达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标的,则按表二的奖励数额兑现。
(二) 表一各项考核未实现的,每项扣个人当月奖金15~20%。
第六条 在生产、工作或公益事业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600元以上。
(一) 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
(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三) 积极提出安防环保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 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和管理、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安全培训及教育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第七条 单位年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各类重大事故,轻伤事故低于控制指标,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年终给予1~2倍季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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