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67教学网 http://www.67jx.com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67教学网范文网行政后勤规章制度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正文

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10-10 22:34:29]   来源:http://www.67jx.com  规章制度   阅读:8852

概要:第二十九条 员工享受探亲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经领导按权责核准,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方能生效。第三十条 探亲假标准: (一)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二)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第三十一条 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第三十二条 员工探亲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给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过2天。第三十三条 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第三十四条 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第三十五条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第三十六条 探亲假期间公

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

第二十九条   员工享受探亲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经领导按权责核准,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条   探亲假标准:  

(一)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二)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第三十一条  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    员工探亲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给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过2天。

第三十三条   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    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

第三十五条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第三十六条   探亲假期间公司支付假期工资(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为基数计算)。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第七节  病假

第三十七条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给予病假。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期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员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统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医疗期,标准为: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第三十九条   员工连续病假6个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济费。(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为基数计算)。标准为:

患病6个月以内

(病假工资)
 患病6个月以上

(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
 不满

2年
 满2年不满

4年
 满4年不满

6年
 满6年不满

8年
 满8年及以上
 不满

1年
 满1年不满

3年
 满3年及其以上
 
本人工资
 60%
 70%
 80%
 90%
 100%
 40%
 50%
 60%
 

第四十条   员工病假工资或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员工个人缴纳的四金)的80%。

第八节   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条   生育假期标准:

(一)产前假:妊娠7个月以上,给予每天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

(二)产假: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婴儿一周岁内,给予每天1小时授乳时间。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由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第四十二条   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条   产假期间按《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产或流产员工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公司发放。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的80%。

第九节 节育手术假期

第四十四条    女员工施行节育措施种类及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3个月、6个月、12个月内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当年内,每月经期休息1天。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二)单纯输卵管节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术后半年内每月随访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行政后勤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