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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10-10 22:34:29]   来源:http://www.67jx.com  规章制度   阅读:8380

概要:办公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办公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段办公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运输生产指挥的正常运转,依据国家、铁道部、集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网站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办公信息系统)包括集团办公信息系统和*部门网页(以下简称集团网)和段内部信息系统(内部网)。 第二章 管理机制与责任 第三条办公信息系统的管理机制:在段办公信息系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行办牵头管理、党办监督、各部门参与、责任明确的有效机制。第四条行办是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建设与应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系统的开发和日常维护。具体职责是:(1)负责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2)负责制定办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3)负责提出办公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制定系统设计方案;(4)负责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用户的ip地址;(5)负责网页的开发、建设和维护;(6)制定规章制度;(7)负责办公信息系统主页的信息审核和发布,负责系统用户理;(8)负责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管理;(9)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第五条段各部门是办公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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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办公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段办公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运输生产指挥的正常运转,依据国家、铁道部、集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办公信息系统)包括集团办公信息系统和*****部门网页(以下简称集团网)和段内部信息系统(内部网)。

第二章 管理机制与责任

第三条 办公信息系统的管理机制:在段办公信息系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行办牵头管理、党办监督、各部门参与、责任明确的有效机制。

第四条 行办是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建设与应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系统的开发和日常维护。具体职责是:

(1)负责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

(2)负责制定办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3)负责提出办公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制定系统设计方案;

(4)负责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用户的ip地址;

(5)负责网页的开发、建设和维护;

(6)制定规章制度;

(7)负责办公信息系统主页的信息审核和发布,负责系统用户理;

(8)负责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9)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

第五条 段各部门是办公信息系统的用户单位和信息系统的采集单位,也是本部门政务工作信息化的负责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在办公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采集和上传;

(2)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审核和发布本部门的上网信息;

(3)负责每天查看集团办公网、集团段部门网页以及段内部网,做好计算机上机台帐的登记。

第六条 党办负责对网络和系统信息保密的监督检查。安教科负责对网络和系统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七条 上午8点30、11点30、下午2点、5点是指定信息查收时间。

第八条 在集团办公信息系统的【信息互递】和【公文流转】中,因未设立科室、车间名称,所有需部门为主办理的信息流转统一由部门负责人专名代替,由部门负责人帐号进行接收或发送。

第九条 凡不涉密可公开的各类政务、党务信息、安全运输、生产管理、段内新闻等信息均可上网,以提高办公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条 集团网分首页、内页二层控制发布。首页信息面向联网用户,内页信息面向授权登录用户。我段办公信息网站采用用户权限等级控制,注册用户可浏览除行政文件、信息通报以外的信息;认证用户可浏览所有信息。

第十一条 凡各部门需要增减或更改在集团网或内部网主页上的栏目,要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行办审批后,并批准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实行上网信息监管。凡需要在办公信息系统主页发布的信息,需经两办的公文网管登记、审核后方可发布。

行办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对系统的信息进行应急删除等处理,在正常情况下,按照办公室信息管理分工办理:

(1)会议通知公告由行政办主任负责审核、修改,行办公文网管负责发布;

(2)领导讲话、行政文电由行政办主任审核、修改,行办公文网管负责发布;

(3)党务文电由党办主任负责审核、修改,党办公文网管发布;

(4)信息通报栏目中的信息由各归口科室科长审核、修改、发布;

(5)各科室、车队自建的网页,由行政办主任审核,由网管修改、发布。

第十三条 栏目信息遵循“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上传员要对本部门在办公信息系统中发布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负责。各部门要明确上网信息的主管负责人和信息上传员,明确职责。

第十四条 凡上网信息底稿(电子文档)各部门必须归档,保留一年(以发布日期为准),以备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办公系统所涉及各类公文的处理仍按段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办公系统上的信息要及时更新,一个季度内信息没有更新过的栏目,给予考核。

第十七条 从20**年11月17日起党政工团文件要上网公布,对机关科室、车队(间)原则上不发放纸质文件(餐饮中心除外)。

第四章 用户管理

第十八条 办公信息系统用户为实名管理。用户注册目前由行办统一办理。新增帐号和帐号变更由各部门报行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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