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67教学网 http://www.67jx.com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67教学网范文网职能部门水利河海防汛抗洪法律制度» 正文

防汛抗洪法律制度

[10-10 22:31:32]   来源:http://www.67jx.com  水利河海   阅读:8399

概要:(六)防汛抗洪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www.67jx.com七、汛期和紧急防汛期的防汛抗洪(一)汛期和紧急防汛期的确定 1.概念汛期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洪水发生的自然规律,为了有利于做好防汛工作,由有权机构规定的起止日期。紧急防汛期则是江河、湖泊的水情出现非常情况或者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为适应所在区域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由有权机构宣布进入一种防汛紧急状态的期限。2.汛期的确定《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汛期的期限,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这一规定,一是明确汛期起止日期的依据是当地的洪水规律,二是明确了规定汛期起止日期的权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3.紧急防汛期的确定紧急防汛期的宣布实施事关重大,既不能轻易宣布,以免造成不应有的社会紧张和人员惊慌,也不能疏忽大意,过于信赖防洪工程设施的能力,贻误时机,应该准确、及时决策。当防洪工程设施防御的洪水接近设计水位或安全流量时,其安全系数接近设计标准,风险程度增大,随时都有出险的可能。尤其是当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当

防汛抗洪法律制度,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

(六)防汛抗洪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  

www.67jx.com 七、汛期和紧急防汛期的防汛抗洪  

(一)汛期和紧急防汛期的确定   

  1.概念  

汛期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洪水发生的自然规律,为了有利于做好防汛工作,由有权机构规定的起止日期。  

紧急防汛期则是江河、湖泊的水情出现非常情况或者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为适应所在区域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由有权机构宣布进入一种防汛紧急状态的期限。  

2.汛期的确定  

《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汛期的期限,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这一规定,一是明确汛期起止日期的依据是当地的洪水规律,二是明确了规定汛期起止日期的权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3.紧急防汛期的确定  

紧急防汛期的宣布实施事关重大,既不能轻易宣布,以免造成不应有的社会紧张和人员惊慌,也不能疏忽大意,过于信赖防洪工程设施的能力,贻误时机,应该准确、及时决策。当防洪工程设施防御的洪水接近设计水位或安全流量时,其安全系数接近设计标准,风险程度增大,随时都有出险的可能。尤其是当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当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立即采取全面的紧急措施抗洪抢险,防止发生重大灾情。为此,《防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紧急防汛期确定的原则和权限,即: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二)汛期和紧急防汛期的防汛抗洪  

  1.汛期的防汛抗洪工作  

  (1)及时、准确掌握汛情、工情、调动各方面力量为防汛抗洪服务  

(2)对水库、水电站、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3)利用水库调蓄洪水、削减洪峰,是减轻或避免洪水灾害的重要防洪措施。  

(4)蓄滞洪区的启用是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关键措施  

2.紧急防汛期的防汛抢险  

在紧急防汛期,时刻都有发生重大灾害的可能,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有关防汛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可能的措施和手段,尽一切可能避免重大灾害的发生,尽可能减轻洪水造成的损失。  

在紧急汛期如出现河道、湖泊上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它跨河工程设施壅高水位,或者阻挡流势,恶化行洪、影响防洪安全时,应当按《防洪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紧急措施,即: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跨河工程设施做出紧急处置。  

同时,在紧急防汛期若出现险情,为了应急抢险,需要调集能够应急利用的一切人力、物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为此《防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专门规定“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上一页  [1] [2] [3] [4] 


Tag:水利河海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职能部门 - 水利河海

更多《防汛抗洪法律制度》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