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政府自身的优势决定政府有能力承担其管理海洋环境的重任2.1 政府权力的强制性使其能够有效地调动、配置海洋环境资源政府是由于社会公共需要而产生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的组织,具有宪法授予的公共权力。依靠这种公共权力,政府可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市场规则,并以司法强制力保证规则的执行。强制力使政府在解决海洋环境问题时具有独特的力量,可以通过各种法规、政策来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引导他们合理地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如政府的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和奖励权等。政府借助于宪法赋予的这些权力,可以合法地禁止或允许某些企业或个人采取某种行为或退出某些经济活动;政府通过其掌握的权力优势和信息等资源优势,能够有效地配置与海洋环境管理相关的各种资本;政府所拥有的庞大的财政实力和独特的财政货币权力,使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通过财政货币权力来加大对从事海洋环境保护的企业的投入,引导企业或个人投身海洋环境保护事业。所以,政府的权力优势,是其在海洋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2.2 政府权力的公共性使其应该承担起为未来世代保管地球、管理海洋的责任海洋环境一旦受到破坏,其影
海洋环境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分析,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2.政府自身的优势决定政府有能力承担其管理海洋环境的重任
2.1 政府权力的强制性使其能够有效地调动、配置海洋环境资源
政府是由于社会公共需要而产生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的组织,具有宪法授予的公共权力。依靠这种公共权力,政府可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市场规则,并以司法强制力保证规则的执行。强制力使政府在解决海洋环境问题时具有独特的力量,可以通过各种法规、政策来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引导他们合理地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如政府的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和奖励权等。政府借助于宪法赋予的这些权力,可以合法地禁止或允许某些企业或个人采取某种行为或退出某些经济活动;政府通过其掌握的权力优势和信息等资源优势,能够有效地配置与海洋环境管理相关的各种资本;政府所拥有的庞大的财政实力和独特的财政货币权力,使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通过财政货币权力来加大对从事海洋环境保护的企业的投入,引导企业或个人投身海洋环境保护事业。所以,政府的权力优势,是其在海洋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
2.2 政府权力的公共性使其应该承担起为未来世代保管地球、管理海洋的责任
海洋环境一旦受到破坏,其影响不仅仅是在当代,更严重的是危及后代人的利益。由于海洋环境问题的影响往往要通过一个很长的周期才能表现出来,其产生在当代,大范围的影响可能在后代,像全球气温上升所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北极冰雪融化等现象绝非一朝一世所致,而是世代积累的结果。因此,海洋环境影响的代际外部性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当今世代作为受托人为未来世代保管地球,因此,保护未来世代,保护子孙后代人的利益,这个责任应由当代所有人共同承担。但是,政府在其中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因为,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代表,受公众的委托来管理社会。企业或个人尽管也应该站在可持续发展的立场上,保护海洋环境,但企业或个人没有能力承担起为子孙后代管理好海洋环境的重任。这一任务应由政府来承担。政府作为全体公民的委托代理人,有责任为全体人民,包括当代人及其子孙后代管理好这些财产。政府可以以法律形式和国家名义,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指挥、组织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对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长远规划、统筹解决。政府可以通过政
府法规引导全社会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加强各阶层、集团和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和信息沟通,促进公民的环保合作。可见,保护海洋环境,为当代人和后代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政府责无旁贷。
2.3 政府行为的公益性表明其目标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政府的公共特性决定了政府的一般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政府代表公共权力,从事社会的公共管理,因而政府的行为必须以非盈利性政策目标为依据,也就是说,政府在履行其社会职责时,并不计较也不可能完全计较直接成本和收益。如果某一政府在兴办教育时考虑能赚多少钱,在维护社会治安时考虑能有多少利润,那么这不仅使这些事情办不好或根本就办不成,而且还扭曲了政府的形象。海洋环境具有公共特性,属于公共物品。良好的海洋环境会使每个身处其中的人受益,但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的不一致性使许多企业或个人不愿投入。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质量这些公益事业,如果完全由市场进行安排或完全由民间组织兴办,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企业或个人不愿承担环境成本,因而出现“免费搭车”现象,使环境商品或服务供给不足。而政府
作为一个公共服务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便能较好地解决公共品的供给问题,尽可能满足人们的需要。特别是基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许多建设项目耗资巨大、投资回收期长,一般市场行为主体不愿投资或无力投资,但又为社会所必需。因此,组织公共物品生产,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海洋环境质量,政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为社会提供质优的海洋环境这一公共物品,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由政府亲自进行生产、计划安排,或者说政府是唯一的提供者,而是指在政府参与下,由政府和企业、个人共同来提供。政府在其中起着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作用。政府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制定一定的政策,一方面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活动,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合理配置资源,防止由于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原则造成对海洋环境的损害。为此,这既需要政府直接投资进行海洋环境保护事业,也需要在政府的诱导和协助下或在政府的直接规制下,采用市场手段兴办海洋环保事业,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