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2、公示制度:对初审合格的要在醒目的位置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低保评审小组。对不公示、公示不全或不到位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要给予辞退。 3、复审制度:乡镇政府低保评审小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申请低保对象要入户复查后,由低保评审小组集体评审,符合低保条件的上报民政局审批。对不按程序复查和评审小组集体评审,或在复查中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乡镇主管领导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降职,街道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撤销职务处分,并在全市内通报。 4、审批制度:民政局对上报申请低保对象进行集体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录入微机,上报哈市民政局备案。不经过集体审批或审批把关不严,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民政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二次公示制度:社区居委会对审批合格的低保对象要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领取低保金,有异议的报市民政局调查处理。对不按程序办事、不进行二次公示或公示不到位的,对社区居委会主任予以辞退。 6、建立三级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
制度汇编,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2、公示制度:对初审合格的要在醒目的位置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低保评审小组。对不公示、公示不全或不到位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要给予辞退。
3、复审制度:乡镇政府低保评审小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申请低保对象要入户复查后,由低保评审小组集体评审,符合低保条件的上报民政局审批。对不按程序复查和评审小组集体评审,或在复查中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乡镇主管领导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降职,街道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撤销职务处分,并在全市内通报。
4、审批制度:民政局对上报申请低保对象进行集体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录入微机,上报哈市民政局备案。不经过集体审批或审批把关不严,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民政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二次公示制度:社区居委会对审批合格的低保对象要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领取低保金,有异议的报市民政局调查处理。对不按程序办事、不进行二次公示或公示不到位的,对社区居委会主任予以辞退。
6、建立三级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低保评审小组、市民政局都要建立健全低保对象档案,有微机的要录入微机。不按要求建立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对三级主管领导要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7、动态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和乡镇低保评审小组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家庭要进行不定期复查,及时掌握情况。对收入发生变化的家庭,按程序及时为其办理提高、降低、终止低保待遇的变更手续,并张榜公布。民政局对低保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进行复查或虚报、瞒报的乡镇主管领导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居委会主任予以辞退,并在全市内通报。
8、资金发放制度:低保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要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到低保户手中,财政局、民政局、乡镇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或拖延低保金的发放。违者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信访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民政局要指定专人接待有关低保问题的来信来访,并对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需要调查核实的要在10日内给予答复。对上访信件和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答复而造成越级上访的直接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党内警告处分。
xx市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减轻
基层负担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每年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的会议有:全委(扩大)会、人代会、政府工作会议、政协会、经济工作会议、城建和建设工作会议、招商引资和发展非公有制济工作会议、旅游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政法稳定工作会议、纪委全会、党群和宣传工作会议。
2、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的会议,除全委(扩大)会、人代会、政府工作会议、政协会、城建和建设工作会议、招商引资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外,原则上不安排多位领导到会、主要领导讲话,不要求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市级重要会议可安排1天,人代会、政协会可适当延长,各部门专业性会议、内部工作会议控制在半天,凡是需要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必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需乡镇副职参加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常务领导批准。
3、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基层和下属单位摊派会议经费。违者对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4、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行文;涉及几个部门负责的工作,由相关部门联合行文;确需以市委、市政府发文的,经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行文;法律法规已有明文规定、已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作出安排部署的事项,不再行文;除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其它讲话不再行文。
5、严格控制发行简报。除市委办、政府办工作简报或阶段性中心工作简报外,不允许各单位、各部门自办简报。
6、严格控制报刊订阅。除上级明确规定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严禁强行征订报刊、杂志。违者对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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