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67教学网 http://www.67jx.com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67教学网范文网行政后勤规章制度尽快建立健全接访工作规章制度» 正文

尽快建立健全接访工作规章制度

[10-10 22:28:53]   来源:http://www.67jx.com  规章制度   阅读:8194

概要:(二)接谈总的要求是通过接谈,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确定不予受理、不再受理、转送、归口,在15日内出具相应的告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上方人,一份存档备查),并对转送的来访事项中需要反馈处理结果的予以确认。接待人员要将上述情况准确、详细进行登记,同时要将条例的规定、处理的依据向来访人作详细说明。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范围:一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二是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三是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向省信访局提出的。四是反映的问题无实质性内容和精神神异常的。处理方式:按照条例要求,给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由于制式告知单省、市尚未下发,那么5月8日后对于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暂时以手写的形式为信访人出具。在来访接待工作中,经常遇到属于第四种情况的来访人。结合工作实际,将此作为特例列入不予受理的范围内,要求将情况登记清楚,并且不出具相应的告知单。2、不再受理这是对经过复核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

尽快建立健全接访工作规章制度,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
(二)接谈
总的要求是通过接谈,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确定不予受理、不再受理、转送、归口,在15日内出具相应的告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上方人,一份存档备查),并对转送的来访事项中需要反馈处理结果的予以确认。接待人员要将上述情况准确、详细进行登记,同时要将条例的规定、处理的依据向来访人作详细说明。
1、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范围:一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二是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三是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向省信访局提出的。四是反映的问题无实质性内容和精神神异常的。
处理方式:按照条例要求,给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由于制式告知单省、市尚未下发,那么5月8日后对于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暂时以手写的形式为信访人出具。
在来访接待工作中,经常遇到属于第四种情况的来访人。结合工作实际,将此作为特例列入不予受理的范围内,要求将情况登记清楚,并且不出具相应的告知单。
2、不再受理
这是对经过复核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的规定,是大家关注、议论的焦点和今后操作的难点。议论的焦点有:三级终结指那三级,终结后仍不服还上访信访部门管不管、由谁管,三级终结错误怎么办,谁来审核等。
重复来访是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追求来访事项的终结是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积极追求的目标。这次新条例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设诉请求的两个条件,一是信访事项已经复核,二是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这是一个进步,可以在一定程序上解决重访问题。
(1)终结来访事项的范围:是指省辖市信访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主要包括:已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复核完毕的;对来访事项的处理或复查意见,来访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30天)内没有向有关机关申请复查或复核的。
(2)终结来访事项的备案:对已终结的来访事项,省辖市信访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要及时向省信访局备案。一是备案材料应含来访人基本情况、反映基本问题、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以及来访人签字意见、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意见、加盖公章,要求简明扼要。二是整体查处情况应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局。
(3)备案材料的审核: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一是将备案材料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是审核处理、复查、复核意见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正确、是否落实到位,有无上访人签字、有无责任人的签字,有无单位公章等,重点审核所办事项与交办事项是否一致,承办单位与交办单位是否一致 ;上访人有不同意见的。三是责任追究。对来访事项的处理、复查、复核意见程序不妥当的,复核机关不认真履行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的,应选择适当方式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追究责任。
经审查,终结来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或者复核意见符合审查要求的,应当备案,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注明来访事项已终结;如不符合标准,应责令有关机关重新做出相应处理。
对经过审查备案的终结来访事项,应在收到来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出具不再受理告知单,并写明信访终结的事实、理由以及适用的法律依据。
对已出具不再受理告知单的,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来访事项的,登记后,不再出具相应告知单,不再交办,只作劝返处理。
来访事项终结后,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来访人的教育疏导和稳定工作。如来访人有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之行为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终结来访事项的登记数据,单独统计,在来访情况汇报或通报中单独说明。
3、转送
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转送的范围和方式,这其中应交由地方有关部门处理的来访事项占绝大多数。对需要转送的信访事项,要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办理单》,介绍其回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和解决问题。当地有关行政机关自收到转送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来访人。
对于情况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即使属于同级行政机关的职责,也要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此项规定旨在确立信访事项的应急处理机制,防止信访事项处理不及时而造成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行政后勤 - 规章制度

更多《尽快建立健全接访工作规章制度》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