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的非农经营范围也在逐渐扩大,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不清晰并且相对封闭,其集聚生产要素能力受到限制,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使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的收益人却得不到应有的收益,引发农民不断上访。为适应农村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昌平区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等原则,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实践资产股份化、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经济管理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促进了发展和稳定,取得了初步成效。20**年上半年,昌平区在东小口镇白坊、狮子营两个集体经济实力强、又不稳定的村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分别于20**年10月、20**年10月、20**年8月启动了第二批9个村、第三批16个村和第四批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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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的非农经营范围也在逐渐扩大,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不清晰并且相对封闭,其集聚生产要素能力受到限制,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使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的收益人却得不到应有的收益,引发农民不断上访。为适应农村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昌平区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等原则,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实践资产股份化、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经济管理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促进了发展和稳定,取得了初步成效。
20**年上半年,昌平区在东小口镇白坊、狮子营两个集体经济实力强、又不稳定的村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分别于20**年10月、20**年10月、20**年8月启动了第二批9个村、第三批16个村和第四批15个村的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完成21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余21个村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一、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组建工作机构和队伍,筑牢工作基础。建立区、镇、村三级工作体系。区级成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区有关职能部门抽调106名干部组建了41个驻村工作队,深入到改革村指导工作。镇级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清产核资、人口清查等工作组。村级“两委”班子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在人员到位的基础上,对所有参与改革的区、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先后组织6次培训会,培训达500余人次,并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学习,使其全面、准确掌握改革的有关政策、操作规程等。
(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由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村经管财务人员和村党员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清产核资、人口清查工作组,对村内账目和全部实物等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树木、较大固定资产及出租出借物等)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1956年成立合作社以来村民的人口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入社原始股金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将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每户原始股金清查及核实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根据村民意见和政策规定进行核实、完善后,再向村民张榜公布;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再进一步核查,核查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给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底数。
在完成改革的21个村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中,累计清查资产128796万元,清查土地26719亩,重新确认可量化净资产60643万元。
(三)制定方案、量化股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听取村民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了解村里实际情况和演变过程。然后,由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老股金处理、集体净资产量化配股、股东界定、奖励政策提出方案,对历史遗留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拟定解决办法,起草成《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将《意见》发给村民,使村民对照《意见》自己测算股份,一般三个月。在村民理解、熟悉《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对《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按政策规定,研究解决办法,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交村民代表或村民讨论、表决,确定解决办法,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在对《改革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对改革的具体内容、操作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做到改革方案、方法公开、公正、可操作性强。
在股权设置上,扣除原始入社股金按原始股15倍返还后的集体净资产用于量化股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不超过30%,为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共有,其收益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村级事务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必要的社会公益性支出;个人股主要由户籍股和劳龄股组成,户籍股按人口平均量化配股,劳龄股按劳动力的劳龄配股,同时设独生子女奖励股,使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