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特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必须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树立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良好形象,不准语出粗言或在工作日中午喝酒。第三条 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准借工作之便找领导或服务对象办私事。第四条 必须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工作效率,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第五条 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六条 必须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第七条 必须讲大局、讲团结,不准搞本位主义、闹无原则纠纷。第八条 必须牢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廉洁规定,不准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要求第一条 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修缮材料、五金交电、家俱设备等全部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第二条 坚持物资采购与保管分立的原则,物资的采购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保管及使用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分管主任实施监督。第三条 物资的采购:1、机关工作所需用的办公用品、维修器材、桌椅、沙发和一般的工具设备,由行政科统一制定使用计划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规范,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必须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树立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良好形象,不准语出粗言或在工作日中午喝酒。
第三条 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准借工作之便找领导或服务对象办私事。
第四条 必须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工作效率,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第五条 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 必须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第七条 必须讲大局、讲团结,不准搞本位主义、闹无原则纠纷。
第八条 必须牢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廉洁规定,不准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
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一条 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修缮材料、五金交电、家俱设备等全部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坚持物资采购与保管分立的原则,物资的采购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保管及使用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分管主任实施监督。
第三条 物资的采购:
1、机关工作所需用的办公用品、维修器材、桌椅、沙发和一般的工具设备,由行政科统一制定使用计划,仓库保管员统一保管、统一供应。
2、物资的采购供应按照服务于机关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3、日常使用的办公用品及维修器材,应于每月五日前由仓库根据存放和实际需要提出月份采购计划,经财务人员审核,分管主任审查后,方可采购。
4、特殊需要的物资,按财务开支的批准权限报请主任审批。
第四条 物资的验收入库:
1、机关新增添的物资(包括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外单位调入、赠送的物品)均须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2、购进的物资,采购人员应依据购货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会计)连同发票交仓库保管员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
3、保管人员验收物资时,应仔细检验物资是否完好,规格数量是否与发票相符,经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采购人员凭此单和发票到会计室报销。
4、保管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物资的品名不对,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不合要求等情况,不得接收入库,同时督促采购人员查明原因,及时进行退换。
5、拆迁、改建房屋或维修设备拆下的废旧物资,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验收移交,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或变卖处理。
6、对退库的废旧物资,仓库设“废旧物资帐”进行专项登记管理,并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第五条 物资的保管:
1、经验收入库的物资(含退库的废旧物资),保管人员要根据入、退库凭证及时记入有关帐本。
2、在库的物资要按其不同种类、不同性质分别采取措施严格管理,做到编号设卡,存放有序,无正式出库手续不得动用。
3、保管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对在库物资要做到勤检查、勤整理,保持仓库整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工作。
4、保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工作细心,收付准确无误;要随时核对和掌握库存情况,按时提出采购计划,做到帐单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物资出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领物单由领物人填写,保管人不得代填,仓库凭单发货,不得先领后补。
6、办公室各科室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据实填写领物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并由分管主任审核把关后,持单领用。
7、维修材料的领用,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维修项目的需要据实填写领物单,并详细注明用途,经分管主任签批后领用;需以旧换新的物品,在领用时应交旧领新。
8、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办公室需用的办公用品和会客室、会议室应分配的物资,由公务员按职责分工提出申请,填写领用单,报主管主任审批后,从保管处领取、使用。
9、物资运出机关大门,必须持有出门证;维修材料、家具设备、办公用品等材料的运出,出门证由分管主任签发,对无出门证者,保卫科有权扣留。
第六条 物资的清查与报废:
1、对各种库存物资和所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家具设备,每半年和年终分两次结合财务清理进行全面的清仓查库。清查工作由分管主任负责组织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进行,清查结束后要及时编写物资盘存报表,核对调整帐目,并存档备查。如发现物资丢失,由有关人员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