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提高船舶签证质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航运业也得到快速发展,近几年来进出港船舶数量猛增,2000年—20**年进出本港平均每年达9000多艘次(其中“四客一危”船舶多达1500艘次),个体、私营运输企业及其经营的船舶数量逐年增多,老旧船、低配员、人证不苻、重生产轻安全等现象仍然在辖区内突出存在。针对这些情况,在做好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的同时,我局着重对如何提高船舶签证质量进行了探索,通过改进监控模式、加强和改进船舶签证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当前船舶安全和行风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完善执法公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据《中国海事局行政公开指南》和广西海事局的相关要求,对船舶签证项目进行公开,并设置了公开栏和印发了政务公开手册。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船舶办理签证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和相关船种、航区的船舶应持的相关证书、文书等分别以办事指南卡和明细表的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发放。对于不予办理船舶签证的通过签发《行政执法不予受理回执》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推行政务公开,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使相对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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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航运业也得到快速发展,近几年来进出港船舶数量猛增,2000年—20**年进出本港平均每年达9000多艘次(其中“四客一危”船舶多达1500艘次),个体、私营运输企业及其经营的船舶数量逐年增多,老旧船、低配员、人证不苻、重生产轻安全等现象仍然在辖区内突出存在。针对这些情况,在做好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的同时,我局着重对如何提高船舶签证质量进行了探索,通过改进监控模式、加强和改进船舶签证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当前船舶安全和行风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完善执法公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依据《中国海事局行政公开指南》和广西海事局的相关要求,对船舶签证项目进行公开,并设置了公开栏和印发了政务公开手册。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船舶办理签证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和相关船种、航区的船舶应持的相关证书、文书等分别以办事指南卡和明细表的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发放。对于不予办理船舶签证的通过签发《行政执法不予受理回执》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推行政务公开,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使相对人知道如何被监督管理并获得有关行政资料,同时也便于对我们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不仅能解决海事行政机关行风问题,还能确保船舶签证能公平、公开、公正。为船舶签证能依法、依权、依序提供根本保障。
二、 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岗位责任
执法监督是保障行政活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我局制定了“船舶签证岗位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实行谁签证谁负责,落实岗位责任。为对船舶签证的合法、合理、有效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违法行政、防止以权谋私、防止腐败;除了通过工作报告、工作检查和工作考核等方式认真做好一般性的职能监督外,我局还制定了“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并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通过监察、督促、检查、问卷调查和纠举等方法实施执法监督。执法监督小组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同志组成,采取静态审查、现场动态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工作中坚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注意加强与被检查部门的沟通,及时听取有关执法情况的介绍,共同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改进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并确定其性质,决定是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需追究责任的,严格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制”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 注重学习与培训、提高签证人员素质
船舶签证工作既要核查船舶、船员证书、证件,也要核查船舶装载技术、船舶安全状况等情况,执法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公约、法律、法规知识,还要掌握好船舶驾驶、轮机等专业知识,它是一项集法规性、技术性于一身的工作,决不象有些人想象的查查证、盖个章这么简单。签证人员具有较高的全面综合素质是确保签证质量的关键。在提高签证(含现场签证)人员素质方面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后统一考核和定时学习、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进行。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业务学习两次,注重对船舶签证条件、程序、相关法规要求学习,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新法规出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传达,领会精神、吃透要求,不打折扣地勤贯彻实施。每季或临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如:客滚船现场签证、船舶超载的界定、危险品船安全装运、安全靠泊与安全作业、船舶适航与适拖、船舶开航气象条件等专题研讨会。每一专题都安排局内相关业务水平高的执法人员作主题发言,与会人员对专题内容展开讨论,通过研讨会既提高了业务水平,也能在一些问题上达成共识统一做法,不仅能保证签证人员准确履行职责,同时也提高执法的严肃性。
四、 改进签证模式、强化现场签证
长期以来,我局船舶签证都是以“窗口签证”为主,为防止客运船舶超客,在“春运”等重要时段实行了对客船、客滚船进行现场签证尝试,在杜绝客船、客滚船超载和确保船舶适航等方面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0年,部海事局利用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这一契机,首次提出了现场签证要求。为弥补“窗口签证”缺乏必要验证、管理难以到位的不足,以便有效遏制管理相对人弄虚作假骗取船舶签证的行为,我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签证模式,强化现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