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当前如何做好税务稽查服务新文章长期以来,受传统税收理论的影响,税务机关被片面地定位于执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上,税收执法片面地强调“管、查、罚”。表现在税务稽查上,就是把税务稽查作为打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查补税收的一种执法手段。在实施税务稽查时,重检查、轻帮促、轻质量、重处罚、轻整改、重收入、轻服务。不仅造成多头检查、行业重复检查,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些情况,不仅违背了税务稽查的根本目的,而且背离了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坚持依法行政和为纳税人服务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税收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税务稽查的形象。但实事求是地讲,与创建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服务意识、服务方式、服务水平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就促使我们必须思考如何结合本地实际和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正确处理好税务稽查与税收服务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一、正确认识稽查职能,进一步转变观念 作为是税务稽查部门,既没有辅导纳税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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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受传统税收理论的影响,税务机关被片面地定位于执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上,税收执法片面地强调“管、查、罚”。表现在税务稽查上,就是把税务稽查作为打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查补税收的一种执法手段。在实施税务稽查时,重检查、轻帮促、轻质量、重处罚、轻整改、重收入、轻服务。不仅造成多头检查、行业重复检查,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些情况,不仅违背了税务稽查的根本目的,而且背离了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坚持依法行政和为纳税人服务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税收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税务稽查的形象。但实事求是地讲,与创建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服务意识、服务方式、服务水平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就促使我们必须思考如何结合本地实际和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正确处理好税务稽查与税收服务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一、正确认识稽查职能,进一步转变观念
作为是税务稽查部门,既没有辅导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又没有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的窗口和平台,开展税收稽查服务,往往无从下手,于是形成了为纳税人服务与己无关的观念。目前,少数稽查人员对服务型税务稽查建设还存在三种模糊认识:一是认为稽查的职能是监督、惩罚、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与为纳税人服务没有多大关系。二是认为执法是刚性的,而服务是柔性的,税收服务与执法“水火不相容”;在实际工作中要么顾此失彼,要么左右为难。三是认为稽查部门搞服务的途径非常有限,无非就是在检查中放宽政策、“开口子”。这些模糊认识的存在,使得稽查部门在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方面比征收管理部门显得更难些。因此,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存在的偏差,正确认识税务稽查的职能。
现代经济学强调:政府是公共权力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创造充分必要的外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供纳税服务也是税新时期税务工作研究与实践税务机关职能的内在要求。当前,税务稽查已由传统的收人性稽查逐步演变为执法性稽查,由普遍型稽查向重点打击型稽查转变。因此,既要避免以收入情况定位稽查工作,又要防止片面将税务稽查定位于监督者的角色上,要淡化对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税款数量指标的考核,引入税务稽查质量指标考核,促进税务稽查向科学选案、规范检查、严格审理、完全执行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就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上来,即由事后查处向事中控制、事前防范转移,推行“一条龙”稽查服务工作,同时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从制度上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建立一种平等的和谐的征纳关系,真正把纳税人满意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三、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稽查部门处在征纳双方利益冲突的一线,税务稽查工作直接面对纳税人,稽查执法与企业以及地方经济发展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不可否认,对案件的查处虽然一方面打击了涉税违法份子,但另一方面也会对当地吸引外资和发展地方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税收经济观是贯穿税收工作的重要主线,任何抛开经济谈税收、就税收论税收的观点都是脱离现实的。税收服务也要紧扣“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这就要求稽查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又要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处理好执法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首先,税务稽查要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将税收服务贯穿于税务稽查的各个环节。在建立平等、人性和文明的征纳关系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避免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干扰;两者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必须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其次,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公正执法。公正执法是维护经济公平、体现社会公正的重要环节。在提倡文明执法的同时,也要敢于执法,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对重大偷税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税法公告或在新闻媒介上进行公开曝光,扩大社会舆论影响面。充分发挥稽查威慑力和以查促征、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逐步达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和公平同行业企业间税收负担的目的。再次,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对那些恶意偷税的行为进行有效地打击,又要慎重对待因政策不清而少缴税款的纳税人,尽量避免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在案件宣传上,也要以打击严重涉税犯罪为主,对一般性的税收违法行为不要过度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