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3、奖励发放规定:具体工作时间未满半年者不给奖,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因违章被罚款者不给奖。4、各分公司安全工作考核以年度安全责任状为依据,年终按“奖”兑现,考核部门为安机处。5、安全先进个人考核标准(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在考核期内无责任事故;(3)积极参加举报“三违”活动,主动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为搞好安全生产献计献策;(4)完成生产任务好,不欠公款;(5)出勤率达95%以上。6、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按在册职工人数5%推荐上报安委会审定。7、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由安委会根据届时情况确定。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50—100元奖励,表现突出者,给予优先晋级的奖励。(1)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排-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2)事故发生后,不顾个人安危,积极组织参与施救工作,施得力,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者。(3)在其它方面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者。四、处罚1、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履行安
交通企业安全制度汇总,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3、奖励发放规定:具体工作时间未满半年者不给奖,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因违章被罚款者不给奖。
4、各分公司安全工作考核以年度安全责任状为依据,年终按“奖”兑现,考核部门为安机处。
5、安全先进个人考核标准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在考核期内无责任事故;
(3)积极参加举报“三违”活动,主动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为搞好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4)完成生产任务好,不欠公款;
(5)出勤率达95%以上。
6、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按在册职工人数5%推荐上报安委会审定。
7、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由安委会根据届时情况确定。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50—100元奖励,表现突出者,给予优先晋级的奖励。
(1)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排-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2)事故发生后,不顾个人安危,积极组织参与施救工作,施得力,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者。
(3)在其它方面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者。
四、处罚
1、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玩忽职守造成各类责任事故,均应根据事故性质、后果,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发生特大恶性事故的单位按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执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1)油库、仓库等禁火区吸烟或动用明火者;
(2)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查,造成药物过期或操作失灵者;
(3)开车前不进行认真检查, 冒险驾驶安全部件严重不符合技术要求的;
(4)发现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未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的;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隐瞒事故真相或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的:
(6)采购供应的用品或材料不符合使用要求,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7)无证驾车、醉酒后驾车或将机动车交无证人驾驶的;
(8)人工直流供油,发生特大事故苗头的;
(9)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本单位车辆的;
(10)无内部准驾证、从业资格证驾驶本单位车辆的;
(11)私带学徒或偷开他人车辆的;
(12)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1)私自雇请驾驶员驾车的;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
(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驾驶机动车辆下坡空档滑行的;
(2)驾车时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
(3)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活动的;
(4)驾驶转向灯、雾灯、雨刮器、倒车镜及喇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元罚款。
(1)驾车时未关好车门的;
(2)不按规定在站场内临时乱停车辆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6、凡严重违章,受到200元处罚的驾驶员,其驾驶证给予缓审,并统一由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举办学习班,其学习费、生活费自理,上交任务不减,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还要取消其证照的年度审验资格。
五、对总经理的奖励与处罚
1、对总经理的奖励与处罚由企业工会(监事会)牵头,会同安机、统计、财务等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后执行。
2、对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指标为依据(上级未下达指标时,以企业确定的指标为依据)执行。
3、对指标的考核采用100分制,降低或超过实行等比加分或减分,得100分不奖不罚,每降低或增加1分,按其个人年收入的1%进行罚款或奖励,但罚款或奖励最高不得超过其个人年收入的20%。
4、总经理对企业安全工作做出重大成绩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荣誉称号的奖励,另行给予晋薪(晋薪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六、附则
1、总经理因严重官僚主义,渎职或违章指挥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除给予经济处罚、降薪外,还将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2、对有限责任公司其它领导及分公司、控股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处罚,由安委会讨论决定。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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