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国家与社会: 边界与互动 虽然国家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可以溯及中世纪以前的政治学,但作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而又具有张力的分析架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无疑是西方学者对西方国家工业革命前后社会政治变革的思考的结果。如前所述,这一理论通常以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态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萌芽和成长导致社会领域相对于国家的自主化而问世的。这显然是一个现代化的过程。事实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进在许多论者的笔下往往又以“权威理性化”、“文化世俗化”、“结构区分化”这样十足的现代化理论语言加以表述,而且从结构来看,一个执着于“传统-现代”的纵向比较,一个钟情于“国家-社会”的横向分划,因此在精神气质上,国家-社会关系研究与现代化研究具有天然的亲和性。所以邓正来说,当中国学者引入西方的市民社会概念及理论后,“我们基本上可以将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定位为对中国欲实现现代化(政治现代化)的发展道路的探究。”[20] 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在中国政治研究中现代化理论研究范式方兴未艾之时,市民社会理论会异军突起?如果说这两种研究天然亲和,为什么后者的崛起
比较现代化·市民社会·新制度主义,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国家与社会: 边界与互动
虽然国家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可以溯及中世纪以前的政治学,但作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而又具有张力的分析架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无疑是西方学者对西方国家工业革命前后社会政治变革的思考的结果。如前所述,这一理论通常以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态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萌芽和成长导致社会领域相对于国家的自主化而问世的。这显然是一个现代化的过程。事实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进在许多论者的笔下往往又以“权威理性化”、“文化世俗化”、“结构区分化”这样十足的现代化理论语言加以表述,而且从结构来看,一个执着于“传统-现代”的纵向比较,一个钟情于“国家-社会”的横向分划,因此在精神气质上,国家-社会关系研究与现代化研究具有天然的亲和性。所以邓正来说,当中国学者引入西方的市民社会概念及理论后,“我们基本上可以将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定位为对中国欲实现现代化(政治现代化)的发展道路的探究。”[20]
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在中国政治研究中现代化理论研究范式方兴未艾之时,市民社会理论会异军突起?如果说这两种研究天然亲和,为什么后者的崛起让人多少感到前者的衰落?单纯从理论自身的角度看,这可能与现代化理论研究中中国语境强化的权威主义取向的内在矛盾有关,而从政治发展实践的角度看,它也是当代中国政治动员型工业化的挫折导致国家危机的产物。前面已经说过,中国现代化的动力不是来自社会自组织,而是来自一定的政治权威,正因如此,“国家全能主义”便具有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国家全能主义”与现代化存在着一种二律背反的关系:现代化需要国家通过政治动员来推动,然而革命后社会的政治动员的特质是政治权威的行使没有确定的体制程序和法律程序,它运用完成革命的力量权威地组织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必然使现代化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和震荡性,把现代化引向危机。而为了解决危机,国家又不得不通过更加强制专断的方式来满足自身对社会控制的需求,抑制来自各方面的潜在或公开的挑战。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权力高度集中。[21] 国家无所不能,无所不管,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同构(即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均集中于政治领域)和中心重叠(即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均由政治的强制逻辑一以贯之),社会完全成为国家的行政附属物。1979年的改革开放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一场针对这种国家高度集权的伟大的分权运动:它把直接经营生产的权力返还给企业,把资源配置的权力返还给市场,把经济活动中的社会性监督与管理的权力返还给社会,这样,在“国家领域”的身边,开始生长出一个粗陋的“私人领域”。“直到1992年,当中国的改革进入市场经济在日常生活中普遍确立的阶段,‘社会’才被人们逐渐注意,源于西方的市民社会话语才在中国知识界引起如此普遍的注意。”[22] 但要注意,仅有市场经济的发动还不足以促使人们关注市民社会理论,正如前述,只有配合着80年代分权运动而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这一改革的受挫才是市民社会理论兴起的真正原因,而市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则意味着中国现代化研究中以国家本位为取向的总体性理路的危机。
如果说,民主化进程在体制内因各种各样复杂因素的制约而展转反复,那么体制外市场经济的发育和社会自主性的生长则为民主化的迟早来临准备坚实的土壤;如果说,民主化进程的突破有赖于国家上层建筑的变革,那么民主政治的最终实现和正常运行则有赖于国家以外的社会的支持。这正是市民社会论者的信念。在他们看来,市民社会对于国家权力体系民主化的意义表现在:(1)市民社会是现代民主的社会载体;(2)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与个人自由之间的缓冲带;(3)市民社会是民主力量生成积累的基地;(4)市民社会是民主平稳发展的平衡砝码。[23] 尽管有人批评关于中国市民社会的理论更多是一种“理性的价值建构”,未必适切中国的实际,但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改革开放20年,中国社会总体状况的确发生了类似西方工业革命以后的变化。第一,虽然迄今为止国家仍然控制着主要的社会资源,行政权力在决定个人生存与发展方面仍然据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社会资源的占有与控制已逐渐呈现多元化态势,社会很大程度可以利用这些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发展出独立于国家的物质生产和社会交往形式。第二,伴随着社会资源占有与控制的多元化,个人独立性相对扩大,这表现在个人受组织、身份的限制趋于减弱,寻求自身发展的选择余地不断增加,个人财产权利、言论、发表、隐私权与其他权利日益受到国家的尊重。第三,随着从旧体制摆脱出来的新的社会力量和角色群体的发展壮大,在政府行政组织之外开始了民间社会的组织化进程,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非赢利性团体和非行政化的赢利性经济组织日益成为国家不能忽视的社会主体。[24] 因此,研究者认为,中国市民社会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价值建构”,而且是一种“实体存在”。按它的发展逻辑,没有理由低估它在政治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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